各学院:
近期,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正在陆续向学校发放学生助学贷款资金,现就学生可能关心的相关问题,温馨提示如下:
一、助学贷款资金处理流程。银行放款(近期正在陆续放款,具体时间以银行放款进度为准)→财务处对账(结合学生交费情况、银行进账单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到账明细表核对学生贷款扣款资金)→办理交费手续(针对未交费的学生办理学费、住宿费交费手续)→退款(办理交费手续后,学生贷款到账资金仍有余额的,资金退还至学生银行账户)→公示(公示贷款资金处理情况,包括交费金额、退款金额、退款账户、成功退款时间等信息)。
二、关于贷款放款前已交费问题。学生在贷款放款前已自行交过学费、住宿费的,财务处完成对账后,贷款扣款资金将全额退还学生。
三、关于贷款扣款资金大于应交学费、住宿费问题。财务处完成对账后,超出应收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统一退还学生。
四、关于贷款扣款资金小于应交学费、住宿费问题。差额部分学生通过学校网上缴费平台缴纳补齐即可。
五、关于退款时间问题。贷款资金全部划款完毕后(具体时间以银行放款进度为准),财务处将第一时间办理对账结算,尽快办理退款手续,预计贷款资金全部划款完毕后1周内完成退款。
六、关于退款资金接收账户问题。资金将退还至学生在“一门式财务服务平台”登记的银行账户,如学生未登记银行账户信息的,尽快登录系统登记信息。
七、关于开具交费票据问题。贷款资金全部划款完毕后,财务处完成贷款扣款资金对账并办理交费手续即可为贷款学生开具交费票据,请同学们耐心等待,特殊情况可来电咨询处理。
联系电话:0871-65912870
财务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