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按照云南民族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为保证公平公正原则,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嘉宁
副组长:孔玲玲
成员:教学办、学工办、学院纪委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陈芳芳、郝武帮、丰继华、陈剑培、张晋、邢传玺、陆赫林
二、名额分配原则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规则,2026年下达至学院的推免指标总额为7个。学院严格依据学校专业系数加权制度执行分配,具体规则如下:
1. 分配依据
一本招生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系数为 1.3,二本招生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理学)系数为 1.0。专业折合人数计算公式为:专业折合人数 = 专业人数 × 专业系数。
2. 名额计算及分配
专业理论名额计算公式为:专业理论名额 = (专业折合人数 / 全院折合总人数) × 总名额,计算结果为:
专业名称 | 理论名额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737 |
电子信息工程 | 1.159 |
通信工程 | 1.051 |
物理学 | 1.051 |
按比例分配整数名额,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3人、电子信息工程1人、通信工程1人、物理学1人。
按余数分配剩余名额:剩余1个名额分配给理论名额余数最大专业,故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增加1人。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结合学院2026届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根据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最终分配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 | 2026届学生人数 | 分配推免名额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物理学 | 134人 54人 49人 49人 | 4人 1人 1人 1人 |
*注:名额分配基于学校“专业系数加权”规则,故实际权重比例不同。
四、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2.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3.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无不及格记录),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且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30%(专业排名以学院教务办统一公示的官方排名为准),且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7及以上(含2.7)。
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含425分)。
同时满足上述第1- 5项条件者,方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五、推荐程序
1. 学工办负责组织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参加推免,核查参与推免学生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并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工作;
2. 教务办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向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说明推免政策、流程和时间安排,核查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3. 学生申请(8月21日- 8月29日)
学生本人根据相关要求,在教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并线下提交相应电子和纸质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云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材料汇编成册:①封面;②目录;③声明页,需声明材料提交的真实性,签字按手印;④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⑤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⑥《个人综合测评加分项加分依据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证书、成果复印件等);
(3)三年来所有课程的学习成绩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需拷贝PDF扫描版至教学办(命名:身份证号码-姓名);
(4)《云南民族大学2026年推免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
(5)其他材料。
4. 学院资格初审(9月1日)
教务办与学工办实行专项分工,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联合审查。教务办负责科研成果、英语等级、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项目的真实性核验;学工办负责学生荣誉称号、志愿服务、校内任职等项目的真实性核验。所有审查材料均需经办人签字确认。
5. 专家组审核材料及答辩(9月2日)
专家审核小组对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进行材料终审,以及对参加推免学生进行公开答辩,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同时,对学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教务办负责组织公开答辩并做好记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需对学生成果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所有推免过程材料由教务办存档备查至少4年。
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 最终成绩计算
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70%,综合测评成绩占30%。
学习成绩按教务系统记录的、截至2025年9月1日按所选课程成绩统计的最好成绩计算的加权平均分,综合测评成绩依据本细则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的标准计算。
7. 确定拟推荐名单与公示(9月3日- 9月9日)
学院根据最终成绩,结合各专业分配名额,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含姓名、专业、学习成绩、综合测评量化成绩及明细、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推免名单、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等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8. 监督
推荐程序的各个环节(初审、专家审核小组材料审核、答辩、成绩计算、名单确定)均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
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量化加分标准,综合测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0分。
综合测评量化加分标准表
加分指标 | 累计最高分 | 加分值 |
荣誉称号 (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 20 分 | 1.校级 :5 分/项 2.省级 :10 分/项 3.国家级 :20 分/项 *同类别不叠加 ,取最高级加分。 |
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省部级及以上) (以《2025 年度学科竞赛榜单一览表》竞赛目录为准) | 20 分 | 1.省部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7分、 三等奖 5 分 2.国家级:一等奖 20 分、二等奖 15 分、 三等奖10 分 加分值 = [奖项等级对应基础分] × [贡献系数(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排名为1):1.0;核心参与人(排名2-3):0.5;一般参与人(排名4及以后):0.3)] *相同内容参赛以最高等级获奖为准。 |
大学生创新创业 | 20 分 | 1.省级 :10 分 2.国家级 :20 分 加分值 = [奖项等级对应基础分] × [贡献系数(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排名为1):1.0;核心参与人(排名2-3):0.5;一般参与人(排名4及以后):0.3)] *相同内容参赛以最高等级获奖为准。 |
英语四六级成绩 | 20 分 | 四级:425-499:5分,500-599:10分,600+:15分; 六级:425-499:10分,500-599:15分,600+:20分。 *累计不超过20分。 |
科研成果 | 10 分 | 1.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 SCI 论文:10 分 2.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7 分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以专利证书登记的“发明人”排名为准,第一发明人每项10分(专利权归属不影响加分) 4.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每项 3 分 *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为准计分,且仅对第一发明人加分。 |
其它 | 10 分 | 1.在校期间入伍服兵役 :10 分 2.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 :市级志愿服务活动加 3 分,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加5 分 3.到国际组织实习 :10 分 4.见义勇为奖或表彰 :校级 3 分,县市级 5 分,省级 7 分, 国家级 10 分 5.校内任职加分:校学生会主席/院学生会主席:7分;校/院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书:5分;校/院学生会干事/其他班委:3分。 *需连续任职满一学年,由学工办依据任职记录出具相关证明并签字盖章。 |
团队项目中成员“排名”的认定,均以相关获奖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等官方证明材料上的署名顺序为准。
所有加分项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细则未涵盖的其他重大突出表现或奖项,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认定后,可酌情给予相应加分。
七、申诉程序
公示期内若学生对推免结果(包括:综合测评加分、最终成绩、拟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诉:
(一)申诉人向学院纪委提起书面申请,学院纪委办公室:厚德院 616;
(二)学院纪委收到书面申诉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代表、未参与本年推免工作的教师代表及学院纪委成员组成的申诉审议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和审议;
(三)审议小组应在受理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审议意见,送达申诉人,并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如审议结果涉及推免名单变更,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拟推荐名单。调整后的名单需按本细则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八、其他要求
学生须及时关注学院官网以及公告栏的相关通知,因个人疏忽导致材料逾期、信息遗漏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咨询方式
教务办公室:厚德院 606
联系电话:0871-65913012
文、图:骆熠
一审一校:骆熠
二审二校:王霞
终审终校:孔玲玲/电气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