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7 日下午,博文法治讲坛第 60 期在云南民族大学顺利举行。此次讲座邀请到香港大学莫秀琼法学讲席教授、法律与社会讲座教授贺欣,以“清代刑讯逼供的启示”为题,与学院师生分享其多年来在法社会学与司法制度研究方面的最新成果。讲座由侯东亮副院长(主持工作)主持,云南大学何永军教授、学院郭友旭教授等多位教师参与点评,2024 级、2025 级研究生及本科生代表到场聆听,现场交流气氛浓厚。

贺欣教授以幽默回顾自己的科研经历开场,并以清代“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为引子,按照侦查、审讯、核查与再审的脉络系统呈现案件过程。他指出,该案影响深远不仅因案情复杂,更因其集中体现了刑讯逼供在传统司法体系中生成的制度动力;围绕传统法律体系中“刑讯所得口供是否足以定案”这一关键问题,他强调该议题不仅具有历史价值,也与现代证据制度密切相关。
在分析刑讯逼供的制度根源时,他以类型学方法将其概括为破案压力与错案追责两大机制:一方面,传统官僚体系对破案率的高度要求使基层侦查人员面临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上级的惩罚性问责又使地方官员对办案风险高度敏感,二者叠加形成以刑求供的制度性动因。他同时引用近现代司法实践中的数据,指出我国刑讯逼供在1990 年代末曾出现高峰,这是制度遗存和司法压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并通过引入美国相关司法数据,比较不同类型涉案人员遭遇强迫供述的原因,以探索跨制度背景下司法压力的差异与共性。
在讲座后半部分,他展示团队基于访谈、典型案例(如王钢平案)和全国法院1980—2016 年刑讯逼供案件统计数据得出的结论:刑讯逼供近年来持续下降,主要受三方面推动——技术发展提升司法过程可视化程度并压缩了刑讯空间;对嫌疑人及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证据体系改革弱化了“口供中心主义”,推动以物证、鉴定意见等替代口供。基于此,他预测随着制度改革的深入,刑讯逼供现象未来将进一步减少。
在点评环节,与谈嘉宾围绕贺欣教授的报告展开多维度讨论。侯东亮副院长从贺欣教授另一部重要著作《离婚在中国》出发,指出司法制度中存在“立法不断完善但嫌疑人仍处于结构性弱势”的现实悖论,并强调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的重要性。他认为,刑讯逼供的治理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权力规制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制度平衡问题。
欧阳若涛老师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分享了对“口供替代机制”的细致分析,指出打破对口供的依赖是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方向。何永军教授从法社会学视角出发,强调对司法行为的研究应避免简单归因,应从社会秩序、治理逻辑和证据生成机制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安琪副教授围绕司法暴力、认罪认罚制度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提出多个理论与现实层面的追问,引发在场同学的深入思考。郭友旭教授则从自身学术经历出发,鼓励学生跳出规范研究的局限,积极尝试跨学科方法,借鉴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等研究范式,拓宽学术视野。冯申老师提出类型学在古今司法语境中是否具备一致性的问题,并讨论了古代与现代制度压力是否具有可比性。

在随后的互动交流环节中,贺欣教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他强调,类型学方法虽然跨越时代,但其应用必须结合具体制度与技术环境。同时,他还针对学生提出的有关儿童抚养权案件和“儿童最佳利益原则”适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提供了具体的研究路径建议。
图文: 向兴
编辑: 吴昊
初审(校):柳宇春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