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社区矫正全国高校联盟成立大会暨社区矫正前沿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我校顺利召开。社区矫正高校联盟由云南民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山东政法学院、新疆政法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江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发起,来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司法厅、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政法机关、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话社区矫正学科建设与实践发展。
会议开始前,王启梁校长接待前来参会的专家学者,对各位专家学者莅临本次会议表示热烈欢迎,对他们一直以来关心关注云南民族大学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上午9时许,大会开幕。开幕式第一项,由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谈江萍代表社区矫正全国高校联盟各院校宣读联盟宣言。宣言明确联盟以“汇聚高校智慧,赋能专业未来”为宗旨,整合多领域优势,致力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联盟秉持育人为本、协同共建、扎根实践、开放包容原则,将从共筑育人高地、共研实务难题、共建联动平台、共促社会融合四方面发力,联合培养专业人才、破解实践困局,为健全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平安中国与法治中国贡献高校力量。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宗根在讲话中提到,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节点,社区矫正全国高校联盟在云南民族大学正式成立,旨在构建校地联动、产学用深度融合的治理格局,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云南省司法厅将全方位支持联盟建设,推动其成为创新标杆平台。同时,他强调云南社区矫正已形成制度完善、保障到位、教育帮扶体系化的特色实践模式,但仍存在配套政策待细化、执法力量薄弱等短板。下一步,相关工作将聚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核心目标,从严格监督执行、精准矫治帮扶、深化校地合作等方面发力,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卫国在会议上指出,《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云南省政法部门在省政法委的带领下协同发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探索形成了体系健全、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社区矫正模式。但当前工作仍存在三大难题:一是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标准认定存在分歧,各司法机关执行观点不统一;二是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病情复核因身体、经济等原因难以落实;三是法院缓刑委托调查评估意见运用存在分歧,社区矫正执行地选择面临实际困难。他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吸纳各界建议,深化部门协作、创新监督机制,在规范执法的同时支持社区矫正机构履职,兼顾司法刚性与温度。
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段金生指出云南民族大学于2021年开设社区矫正专业,是全国首家非政法类综合性大学设立该专业的高校,学校依托民族学、社会学等学科优势,打造了兼具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的社区矫正特色专业,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不仅拥有国家级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更与实务部门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他强调社区矫正全国高校联盟的成立是社区矫正专业发展的重要节点,期待联盟整合资源、深化校地协作、创新实践教学,联盟成员应当共同探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为社区矫正事业发展输送专业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顺安在致辞中指出社区矫正是人类历史上对违法犯罪人员最人道、文明且经济的处遇方式。他强调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经历20余年发展,特别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通过以来,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自主知识体系的法治重大创新。他寄语联盟,秉持法治精神,以建设性态度尊法、重法、学法、用法,共同维护这部符合治理现代化要求的“良法”。希望通过:统一编撰《社区矫正法学》教材,构建核心理论体系;融合权威释义与典型案例,编撰更完善的法律释义读本;编写聚焦实操的《社区矫正法应用守则》,指导一线工作者,推进理论和实务融合发展。
在合影环节结束后,会议进入主旨报告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吴宗宪教授以“社区矫正研究与教学中的三个结合”为题,分享了社区矫正学科研究与教学的融合思路,吴教授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指出虽已初步实现法律制度化和工作体系化,但仍存在理论不足、地区差异及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基于此,他提出三大核心建议:一是“研究与教学结合”,倡导高校聚焦法律制度细化、填补空白内容及服务地方特色,提升社区矫正理论水平;二是“教学与实务结合”,建议教材融入实务经验,组织学生考察、参与志愿活动,并邀请实务专家进校园,避免研究脱离实际;三是“本土与国际化结合”,主张借鉴国际经验,通过高校数据库和留学渠道获取信息,为社区矫正注入国际视野。吴宗宪教授强调,社区矫正是国际性工作,借鉴经验比自主创新更高效。他提出参考联合国“硬法”与“软法”、欧洲地区性规则及美加澳等国实践,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弥补行政机关考察的不足。这些建议旨在推动社区矫正研究与教学的深度发展,助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迈向新台阶。
随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顺安教授分享了“我国社区矫正法的适用对象范围及其法律性质”的主旨报告。他指出目前我国《社区矫正法》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四类,虽然与刑罚执行密切相关,但其法律属性和法律关系各有特点,并非简单的等同于刑法执行。王教授强调,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是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它不仅是对犯罪人的人道主义关怀,更是一种社会治理手段,体现了教育、社会福利救济等多重价值。在实务工作中,社区矫正机构针对不同对象,其法律性质也有所不同,这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要精准把握,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我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还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上不断努力,提高社区矫正的专业水平和理论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最后,王顺安教授指出社区矫正法的适用对象范围及其法律性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从法理、刑法学、宪法、行政法等多个角度去深入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实现刑事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开幕式和主旨报告环节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主持。
下午第一环节的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纳瑛副教授主持。
云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局长)陈迤权以《构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体系提升教育帮扶质效》为题,分享了云南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体系的构建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痛点,提出通过树立教育帮扶工作的科学理念、加强教育帮扶专业化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教授连春亮作了《社区矫正中心理契约关系的建构——以心理契约理论为视角》的报告。指出心理契约关系的构建在社区矫正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强调社区矫正过程中要构建期望一致型的心理契约,才能更有利于矫治教育。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调解研究院副院长、《调解研究》集刊执行主编李岚林教授分享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问题的困境与路径》的研究成果,充分展现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难题,以及在法律规范未同步、“开除学籍”校规处理过于绝对、社会隐形歧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发了与会嘉宾对如何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等诸多难题的思考。
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社区矫正研究会秘书长张威的发言主题是《从缺位到归位:监护人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功能困境与突破路径》,他在报告中强调监护人在社区矫正中的重要作用及其缺失问题,指出家长监护目前并不充分,一是法规未明确规定家长在矫正各阶段的具体责任,同时家长本身也存在问题,对矫正对象犯罪前后的监管均不充分。张教授最后从优化制度设计、多层面赋能监护人、构建社区矫正共同体的角度提出完善监护人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路径。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周娅以《我国社会矫正制度理论根基与发展路径探析——以回归惩罚性为视角》进行主题发言,提出社区矫正目前存在惩罚性不足以及矫正异化的问题,她详细分析了社区矫正的惩罚性本质,并认为目前实务中存在惩治标准不一、过度侧重柔性治理等痛点,强调社区矫正应当回归惩罚性本质。
第一环节主题发言结束后,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青教授、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院长魏黎明副教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周建军教授进行评议,与报告人展开互动探讨,认为五位报告人提出的问题和角度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引人深思,并表达了对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向好发展的愿景,随后的自由交流环节进一步碰撞思想、凝聚共识。
第二环节的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方悦萌副教授主持。
上海政法学院社区矫正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刘泽鑫老师率先作题为《破解社区矫正专业发展之困——“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社区矫正教育的思考与展望》的报告,针对社区矫正专业发展的根本性困境,刘老师指出在学科定位、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训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课程模块调整、师资队伍“下沉”与“引智”、智慧实验室搭建等方面提出社区矫正职业化的发展方向。
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社区矫正专业负责人季海燕老师在报告《“枫桥经验”融入边疆社区矫正专业实践教育研究》中,探讨了如何将“枫桥经验”融入边疆地区社区矫正实践,认为“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核心与矫正的社会化治理理念高度契合,同时针对边疆特殊性,提出开发“枫桥+法治”双轨课程、推动校-社-司协同教研、建设虚拟仿真实验室及改革实践评价体系等具体路径。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社区矫正专业教师王东萌的报告题目是《社区矫正的理想与现实———基于Y省Z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报告以基层司法所调研为基础,揭示社区矫正“理想与现实”的落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在人、财、物保障不足、工作内卷化、矫正对象表现两级分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建立出罪机制以体现刑罚谦抑性,并呼吁将调查评估职责归还决定机关,减轻基层司法所过重负荷。
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存美在《云南会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经验与成果》报告中,针对特殊对象借孕逃刑、未成年分管难、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要转变监督理念,重质效、强协同,以数字赋能精准监督,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发展。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石灿作题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和问题研究——以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为例》的报告,报告针对南涧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情况,总结了在配套细则不完善、家庭教育不到位、部门联动效能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家庭、部门、教育相联动的优化路径。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张淼以《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现状调查以及发展路径研究—以H省H市为例》为题报告,基于H省H市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工作现状,指出心理矫治资金与人员双缺,矫治类型单一、模式僵化,心理矫治与社区矫正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需从人员组织、专业建设、创新手段等方面共同发力。
在评议环节,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春对几位老师的实践报告的实践性表示高度赞同,提到科研的源头活水来自实务、生活与调研,有真情实感和亲身体验的内容才具价值。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社区矫正专业负责人、教授、三级调研员郑艳指出社区矫正专业实践性极强,社区矫正专业人才的培养需契合“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培养机制改革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王顺安在点评环节,从国际比较视野出发,又立足我国本土实际,探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改革方向和发展新方向。
会议最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主持工作副院长侯东亮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侯院长首先对大家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紧接着对会议内容及精神进行概括总结,侯院长指出本次会议中探讨的问题导向清晰、内容全面、成效显著,对学校社区矫正专业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同时,侯院长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提出希望与建议,希望能通过政校合作的方式实现协同创新,通过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提升质效。最后,会议在充满成果与期待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图文:高其瑞 程红琼
穆锦佳 字绍香
编辑: 何雯雯
初审(校):柳宇春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