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青春行 | “乡”约河口普法队赴河口县人民法院进行学习交流
发布日期:2026-08-20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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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7日,“乡”约河口普法队前往河口瑶族自治县,开展“法治边疆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深入边境司法一线,调研边疆法治建设情况,结合普法实践与民族团结教育,锤炼专业能力。实践期间,队员走进河口县人民法院,与长期扎根国门司法一线的我校校友罗惠香、李春艳两位法官进行学习交流。
河口县与越南老街市相邻,边境线长193公里,是中越边境重要的陆路口岸,边疆法治建设至关重要。河口县人民法院作为“国门法院”,曾荣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跨境犯罪打击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在边疆司法治理、民族团结普法、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
李春艳法官已在河口县人民法院坚守岗位十三年。她是瑶族干部,2013年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考入河口县法院,现任河口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长期投身边疆司法和民族团结普法工作。访谈中,被问及司法工作者的核心品质时,李春艳表示:“法官办理的只是一起案件,但一份裁判,往往牵动着一个家庭的命运。”她认为,普法工作要前置,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才能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纠纷,守护边疆稳定。
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结合边境治理实际,李春艳提出,推动该法律在边境落地见效,关键在于推行“穿插式普法”。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条文、传递法治和民族团结理念,将普法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以案释法、以法育人。
我院2004届校友罗惠香现任河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多年来深耕边境刑事审判与青少年普法工作。她向普法队介绍,河口法院近年受理的刑事案件集中在电信网络诈骗、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跨境类案件,边境司法治理特色鲜明。
结合多年工作经历,罗惠香法官分享了自己的职业感悟:“办好案件,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能力,更需要热爱岗位、坚守初心。每一起案件,关乎当事人的人生,也承载着自己的责任与初心。”
罗惠香法官介绍,河口法院建立“一庭三所”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与南溪边境派出所建立“庭所联动、共解纠纷”联防联动工作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深入边境一线村寨开展巡回审判。南溪法庭将法庭搬到边境村寨,以“庭审+普法”模式开展以案说法、双语释法,2024年南溪法庭共受理案件188件,审结185件,其中开展巡回审判171件,巡回率92.43%。巡回法庭坚持开设,哪里有纠纷就开到哪里。同时注重保护被告人个人隐私,不在其居住地公开开展宣讲活动,避免对家属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身为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的罗惠香法官,现场分享了“利剑护蕾”专项普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同时分享了当前“送法进校园”工作的内容形式和经验。她表示,目前校园普法多以案例讲解、模型展示为主要形式,活动创新性存在不足。如何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让法治知识真正走进校园、入脑入心,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也是她与团队持续深耕、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让学子们近距离感受国门司法的责任与温度。两位校友法官扎根边疆、以法履职、深耕普法的坚守,为青年学子树立了榜样。队员们在实地研学中明晰法治使命,坚定了以所学法治之力赋能边疆治理、守护边境安宁的青春理想。
文字丨王胜琦 黄红婷月
图片丨柯 妮
编辑丨江雨恬
初审丨李 爽
复审丨黄红婷月
终审丨婻 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