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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21-11-19 作者: 来源: 点击:

11月19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

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全洪涛,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建伟,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于涛,法学院副院长李红武,法学院教师、省法学会澜湄合作法律研究会秘书长龙悦宁博士等,以及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利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旗,中国—东盟国家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临沧工作站负责人郭兰娟等参加仪式。

协议签署前,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云南民族大学与一行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就展、中国—东盟国际司法协助研究基地临沧工作站、无讼临沧平台以及其他法院文化建设项目,随后双方举行了座谈。

会上,杨利民院长立足地方发展定位和区域实际,从服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临沧生态建设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对缅开放等方面介绍了临沧法院工作总体情况。他表示,云南民族大学有着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人才资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院校合作,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实现双方在人才培养、司法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

全洪涛副校长从云南民族大学的办学历史、办学层次介绍了云南民族大学的基本情况,并对双方合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他强调,云南民族大学在少数民族语言学科方面的优势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能更好地服务于边疆基层的法治建设。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临沧对外开放和地方发展上作了大量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相信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化,将为推动高素质司法人才培养和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随后,许建伟代表法学院就推进党建结对共建、建立教学科研合作机制、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打造法律研究实践平台、建立翻译人才库、共建人才培养机制等双方合作的六个方面主要内容作了汇报,并提出双方有多方面契合点,为深化合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将在此基础上积极落实合作内容,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共同产出涉外涉边法律研究成果,为边境问题治理和司法服务提供智库支持。

最后,全洪涛副校长和杨利民院长分别代表云南民族大学、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共建教研实习实训基地”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