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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治论坛”精彩回顾

发布日期:2024-10-15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10月9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在昆明银园酒店举办“监察法治论坛”。云南省纪委监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湘潭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民族大学等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受邀参加论坛。论坛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和主题报告三部分进行,围绕《监察法》修改的前沿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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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主持。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尹世堂,云南省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云南省纪检监察协会副会长刘宏,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袁其国,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常保国教授,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辞。尹世堂副校长代表云南民族大学向莅临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尹世堂副校长详细介绍了云南民族大学的办学历程,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各位同仁、各界朋友致以衷心感谢。借此机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聚焦《监察法》的修改发表高见,分享智慧,启发思想,收获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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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主任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本次法治论坛聚焦《监察法》修改,探讨《监察法》颁布以来的成功经验,希望论坛成果能够服务于构建更趋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为云南边疆地区廉政法治建设贡献理论与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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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其国常务副会长代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对论坛的召开表示衷心祝贺。本次论坛恰逢《监察法》修改之际,对深入探讨监察法前沿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他向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及业界同仁发出诚挚的寄语,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平台,勇于碰撞思想火花,积极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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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保国教授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监察学科建设情况,希望进一步推动高校之间的深度合作,相互赋能。其谈到本次监察法治论坛的召开,顺应《监察法》的时代发展,对我们监察法治的完善,对监察学科的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图片主旨演讲单元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生导师侯东亮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施鹏鹏教授,以“纪检监察反腐败法规制度的体系化建构”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李奋飞教授,以“监检衔接中的疑难争议问题”为主题;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博士生导师张栋教授,以“监察互涉案件管辖模式反思与调整”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博士生导师吴付来教授,以“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的监察法学知识体系”为主题(线上),分别作了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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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鹏鹏教授) (李奋飞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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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教授) (吴付来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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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侯东亮教授)

施鹏鹏教授认为,纪检监察反腐败法规的体系化建设应当以国家腐败治理战略要求为目标,面向我国腐败治理的实际需求,体现我国腐败治理实践发展的长期经验总结,构建一个涵盖“党纪国法”的结构完整、效力层级合理的纪检监察反腐败规范体系。李奋飞教授关注了监检衔接中的疑难问题,他提出应当从监检衔接的配合制约理念、有效追诉理念、权利不克减理念和法秩序统一理念等基本理念问题出发,对监检程序、监检强制措施、监检证据、监检涉案财务处置等衔接问题进行规范。张栋教授重点分析了监察案件管辖的问题,强调我们不能忽视刑事诉讼管辖和监察管辖之间的联系,要加强实践中高效运用,要进一步推进监委管辖与检察管辖的衔接,更好构建我国监察管辖体系。吴付来教授提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监察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积极探讨形成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知识体系,以创新驱动式发展纪检监察学科的知识理论大厦。下午的主题报告由三个单元组成,第一单元:《监察法》修改的理论问题,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曹鲲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王建芹教授以“强政治性法律规范:监察法规性质问题再思考”为题;湘潭大学法学学部二级教授、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李蓉以“论监察立案模式”为题;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杨俊超副教授以“马克思主义廉政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探析”为题;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生导师方悦萌副教授以“论传统廉政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为题,作了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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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芹教授) (李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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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超副教授) (方悦萌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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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曹鲲副教授)

王建芹教授提出了关于监察法性质的新思考,她认为监察法规属于强政治性法律规范,在肯定监察法规法律属性的同时,还应注意到它具有党内法规属性。李蓉教授分析了一元化立案模式和二元化立案模式存在的不足,强调监察立案的独立价值,统筹规范和效率的要求重新构造完善“相对二元化”的监察立案模式。杨俊超副教授探讨了马克思廉政教育思想对我国的影响力,以及廉政教育思想的具体内容与价值要素。方悦萌副教授深入阐释与分析中国古代廉政思想,对于纪检监察理论与制度构建极具时代价值与中国特色。与谈嘉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远教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周建军教授结合自己的所听所学所思所想,就以上四位发言人的主题发言做了充分的总结,认为四位嘉宾从不同角度出发作出了内容丰富的汇报,对于我国《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衔接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服务《监察法》修改的理论问题与制度构建提供新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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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孙远教授) (与谈人:周建军教授)

第二单元:监察程序专题研讨,由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伟强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通教授以“监察互涉案件管辖模式反思与调整”为题,云南省委党校李章仙博士以“监察证明标准的规范阐释与二元化构建”为题,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硕士生导师马文婷副教授以“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履行监督职责之研究”为题,为我们来了一场关于监察程序问题的思维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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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陈伟强教授) (高通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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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仙博士) (马文婷副教授)

高通教授通过实证研究提出要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非法证据认定标准,构建我国监察法体系制度中非法证据认定与适用体系。李章仙博士认为监察证据已经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监察证明应当坚持二元化的证明标准。马文婷副教授指出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时代技术手段,对公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和预警,以实现更加高效、透明和公正的管理和监督。与谈人《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赵毅宇老师从编辑人的独特视角,简明且深刻地总结了上述嘉宾的发言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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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赵毅宇编辑)

第三单元:监察强制措施专题研讨,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生导师怯帅卫副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杜磊以“比例原则与监察措施的完善”为题展开演讲,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生导师侯东亮教授以“人权保障视野下的监察强制措施新发展”为题,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刘沛泉博士后以“监检衔接中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权权益保护问题”为题,作了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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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怯帅卫副教授) (杜磊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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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东亮教授) (刘沛泉博士后)

杜磊副教授从我国监察法适用的现状出发,探讨了监察委员会的设置及监察法的实施如何引发监查自治理论。并就这一理论产生和应用带来的风险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监察自治理论是有适用局限的。侯东亮教授指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监察强制措施的适用,也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有效保障被调查人的权益。刘沛泉博士后根据其实际调研,总结了监检衔接中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存在的五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佴澎教授作为与谈人对本单元的汇报内容作出了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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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佴澎教授)

闭幕式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作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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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明书记提到,本次论坛内容丰富,各位专家学者针对《监察法》的不同层面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分享了宝贵的经验和思考,为我国监察法治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杨光明书记代表主办方,向所有参与论坛的专家学者表示诚挚感谢,并期待未来能继续深化合作与交流,携手为我国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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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知李文华农首财

                    文字:赵迎吉、周逸流、邹瑞兰

                    编辑: 陆优、李烨婷、苏建华

                    初审(校):司润荣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