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5级刑法学专业研究生韩洁(学号10215040201),因健康原因,于2016年4月27日申请休学,经学院、研究生院批复该生休学期为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该生休学期满后,一直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手续,根据学校规定应按自动退学处理。现查,该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经多方努力,学院一直未能与该生取得联系,无法送达《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通知书》。现通过网络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