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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法治讲坛(第三十四期)丨羁押听证:审查逮捕的诉讼化表达?

发布日期:2024-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

5月26日上午,博文法治讲坛第三十四讲“羁押听证:审查逮捕的诉讼化表达?”在学校雨花校区丰华院603教室开展。本次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鲍文强老师主讲、学院安琪博士主持,同学们积极参加讲座学习。

鲍文强老师通过梳理我国规范层面的审前羁押制度及措施,整理分析司法实证数据,提出了以“强化审查逮捕诉讼化”为总体思路的理论展望。

鲍老师进一步分析论证了“诉讼化羁押决定程序”的必要性。他首先列举、阐述了诉讼化羁押决定程序在各国司法实践中的共性:一是将据以决定羁押的理由向辩方披露,借助证据开示实现平等武装和有效对抗;二是切实保障被追诉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通过法律援助制度实现审前辩护的覆盖;三是赋予辩方针对羁押决定的救济权利,以防范不当羁押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冤错风险(如提起上诉、申请保释、司法复核、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

其次,鲍老师通过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归纳总结了审查逮捕听证程序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审查逮捕听证的功能有待明确、审查逮捕听证的对象有待延拓、审查逮捕听证的参与主体有待厘清、公检司等机关的配合有待进一步完善、听证员的实质参与有待进一步提高。

最后,鲍老师围绕强化审查逮捕听证的诉讼化的思路对《刑事诉讼法》修订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一是对侦查阶段律师的部分阅卷权予以确认;二是完善被追诉人针对羁押听证结论的救济措施;三是通过制度设计实现侦辩之间一定程度的对抗;四是通过明确举证责任实现听证的证明功能。

本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审前羁押制度及其理论的理解,拓展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博文法治讲坛,是我院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教学质量的品牌项目,我们将持续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进入课堂开展教学,分享学术研究成果,助力我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初审(校):祁佳蓉

                          复审(校):滕文标、朱志云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