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在博雅院B106举办“博文法治讲坛”第71期专题讲座。学院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彤彪教授作题为《被法律人误解的七个常识》的专题报告。本次讲座是学院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学术活动的重要一环, 旨在通过澄清法学领域长期存在的认知误区, 帮助学生构建严谨、准确的法学知识体系, 培养批判性思维与概念辨析能力, 为今后参与涉外法治实践、在国际法律舞台上维护国家利益奠定坚实的理论根基。讲座由学院侯东亮教授主持, 欧阳若涛、方悦萌两位老师参与与谈,现场师生反响热烈。
讲座伊始 , 侯东亮教授对史彤彪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 , 高度肯定了史教授作为中国法律史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在法学思想史领域的重大学术影响力。他指出, 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过程中, 准确理解法律基本概念、避免“常识性误解”尤为重要。法学学习中常有一些看似理所当然实则存在偏差的认知, 史彤彪教授的讲座将帮助师生跳出惯性思维正本清源, 夯实基础——这正是涉外法治人才必须具备的学术素养。
讲座中, 史彤彪教授聚焦法学领域广为流传却普遍被误读的七大常识, 结合详实史料与经典案例 , 逐一深入辨析 , 为师生带来一场正本清源的学术盛宴。史老师颠覆大众对“丛林法则”的固有印象 , 指出其原意强调社群协作、规则约束与保护弱者 , 并非单纯的弱肉强食; 清晰区分达尔文进化论与社会达尔文主义 , 揭露后者为恶性竞争、压迫弱者的错误理论 , 曾引发美国劳工权益被漠视、纳粹迫害残疾人等严重社会悲剧; 纠正“要法治不要人治”的片面观点 , 阐明二者并非对立 , 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考证伏尔泰“捍卫说话权利”名言出处存疑 , 提醒理性看待名人语录; 质疑国内对美国申达案言论自由的单一化解读 , 倡导结合时代背景多维分析; 辨析卢梭“人生而自由”的真实内涵 , 避免简单套用“自由是相对的”结论;规范“法律体系”的学术定义 , 强调专业概念的严谨性; 并以婴儿安全岛试点为例 , 生动阐释“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自然人法无禁止即可为” 的法律授权原则。
与谈环节, 与会老师表示, 史教授的讲座比著作更富启发性, 澄清了诸多法学常见误区。老师们建议学生将史教授著作与《中国历史的教训》对照阅读, 指出史著如“天平”, 既呈现东西方法律不同, 又打破“西学东渐”的传统叙事, 揭示中国法治历史对西方的影响, 增强了民族文化自信。同时, 老师们结合自身教学研究 , 就讲座中涉及的申克案及霍姆斯言论自由观点展开延伸讨论, 分享了相关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现场师生积极参与提问交流, 观点碰撞、氛围热烈, 学术探讨氛围浓厚。
讲座最后, 与会师生纷纷表示收获满满。史教授的讲座不仅澄清了长期以来的认知误区, 更帮助大家培养了批判性思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学会了对习以为常的概念多问一个“为什么”。同学们普遍感到, 这样的学术训练让人更加敢于质疑、善于辨析, 为今后的学习和研究打下了更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