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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周系列报道(九):共话行政诉讼监督,探寻法治实践前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学生走进呈贡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6-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6年1月9日,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纳瑛老师带领第一批2024级项目组学生前往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参与了“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座谈交流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行政诉讼监督中的职能与作用,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实践能力。

座谈会上,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周主任首先系统介绍了行政检察工作的主要职能。他指出,行政检察监督主要包括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四类,并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在监督法院审判程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重要角色。

通过深入剖析三个典型案例,周主任生动展示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立案监督、程序审查、争议协调等方式,有效纠正行政诉讼中的程序违法问题,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例如,在养殖场强拆赔偿案中,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推动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维护了当事人财产权益;在另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中,检察机关主动搭建沟通平台,推动争议源头化解,体现了“穿透式监督”在解决实质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活动中,周主任与纳瑛老师围绕“立案登记制中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界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与效力”“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作用”等专业议题展开深入交流。纳瑛老师结合教学与理论研究提出问题,周主任则从一线办案视角出发,结合案例予以回应,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既要恪守法治原则、维护程序公正,也需注重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学们全程认真聆听,从这场理论与实务的对话中深受启发,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践运作、检察监督的逻辑与价值有了更为生动和深刻的理解。

交流环节,同学们结合实习经历与专业学习困惑,提出了“如何在打杂式实习中提升专业能力”“行政法学习的有效方法”“检察院实习申请流程”等问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纳瑛老师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宝贵建议。他们鼓励同学们珍惜在校时光,夯实理论基础,培养法治思维;同时积极参与实习实践,在看似“打杂”的工作中学会观察、思考与积累,“卷宗是最好的老师”,只有深入实践,才能真正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与价值。

此次实践周活动为法学生提供了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的机会,搭建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双向互动的桥梁。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沉浸式学习,对行政诉讼法与检察监督职能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未来从事法律职业增添了信心。学院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探索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未来可通过“检察专家进课堂”等形式,推动检校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学习机会,助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据悉,本次走进人民检察院是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开端,后续其他小组将分批走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持续开展实践学习。




图文:王娅婷

              编辑:吴昊

              初审(校):柳宇春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