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十四五”规划谋篇布局,提供精准的数据保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统计工作正式启动。
高基报表数据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实行科学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为圆满完成 2020 年学校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按照各张表格的内容,请各负责学院、部门牵头完成相关数据的统计、填报(具体情况见附表 1),并务必提供支撑材料。
(二)9月24日—10月12日,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完成本部门、学院的数据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请各部门、学院务必确保数据真实、符合行间表间关系、有支撑材料,并与2019年度的数据有衔接性。
(三)10月13日—10月19日,发展改革处对数据进行汇总,汇总过程中,如发现有明显的数据关系和年度逻辑错误,及时返回相关部门、学院修改。
(四)10月20日,发展改革处将高基报表报教育厅审核,并将教育厅审核意见和要求反馈相关部门。
(五)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数据报校领导审签,并正式报送省教育厅,完成该项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数据真实,有据可查。各部门、学院具体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细心核对数据,确保确、可数据真实、准确。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高基报表数据统计范围广、项目多、信息量大,各部门、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分工,组织数据填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安排并确定一名统计员,统计员队伍原则上要保持稳定。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送至发展改革处。涉及同一张表格由多个部门提供数据的,各部门、学院对所提供的数据负责,各自签字盖章。
(三)相互沟通,统一口径。由于高基报表相关数据之间存在严密的逻辑关系,各部门、学院填报时需要相互沟通,统一口径。发展改革处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提供2019年高基报表(节选)参考,请务必注意表间和年度的承接性与逻辑性。统计时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注:与学生有关的数据统计时点推迟到10月15日)。
(四)台账完整,资料齐全。各部门、学院提交数据时应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台账,以便核查。
(五)按时保质,规范报送。
1、根据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学院安排确定一位统计员,并于2020年9月24日15:00前将统计员信息报送至发展改革处陈娜OA端口;
2、各部门、学院提交统计报表(送审稿)时间为10月12日前,所有报表均报送纸质(签字、盖章)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版送弘道楼A区507办公室,电子版由OA发送。如省教育厅审核后需进一步调整的,应在省教育厅意见反馈后两日内报送。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与发展改革处沟通、联系。
(六)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高基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各种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明确要求,要严格把握统计时间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凡出现未按时上报,数据失真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请各部门、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高基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2、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空表)
3.1、地方高元表
4、各部门学院统计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