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意见》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精神,按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部署战略,华南农业大学积极探索学校岗位分类,建立高效的岗位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着力增进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为实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一、坚持精简性原则,积极探索学校岗位分类
为了稳定骨干,吸引人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立岗位激励机制,营造人才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华南农业大学坚持精简性原则,积极探索学校岗位分类,各岗位类别职责明确。
1.按需设岗,合理设置岗位类别
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工作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是真正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载体。据此,华南农业大学建立岗位分类制度,将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岗位不同,权责不同。学校对三类岗位的工作做出划分:“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各党政部门、学院(部)以及其他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辅助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或为教学科研提供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2.深化改革,设置双系列人员岗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管理水平,学校建立了A、B双系列人员岗位。学校对两个系列的岗位进行了身份界定:“A系列岗位是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的岗位。B系列岗位是指学校按照非事业编制设置的,从事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且区别于编制聘用和现有合同工的岗位,以及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增设的其他岗位。B系列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B系列岗位的岗位聘用、岗位管理、岗位待遇等管理办法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参照A系列岗位相关办法执行,但是B系列岗位不能直接转为A系列岗位。(《华南农业大学B系列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7〕123号))
3.定员定岗,控制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
学校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现有正式工作人员数和今后教育事业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全校岗位总量,并根据核定的各单位编制和工作需要确定各单位岗位数,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控制和分级管理。学校文件规定:“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5%,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6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15%。其中,全校教师岗位总量按不低于全校岗位总量的60%确定。教师岗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为2:3:4.2:0.8。教授一级岗位由国家控制,教授二至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1.13:3.13:5.74,副教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讲师一至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教一级、助教二级、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8:4.8:0.4。管理岗位不超过岗位总量的17%;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华南农业大学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二、坚持效能性原则,建立高效的岗位管理体制
在探索岗位管理改革方案时,华南农业大学坚持效能性原则,精确设置不同类别的岗位等级,并对其职责做出清晰界定,同时强化岗位管理,严格量化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审。
1.精确设置岗位等级
为了保证行政效能,确保各个类别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华南农业大学对学校的各个岗位类别进行精确的等级划分,不同等级对应权责不同。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相关文件,华南农业大学对管理岗位的等级设置规定如下:“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学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在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为了适应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化水平的需要,学校将教师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对各个岗位等级做了清晰的界定:“正高级教师岗位分4个等级,分别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员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根据专业的性质、水平、地位和作用,并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华南农业大学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11个等级,其中“图书资料、档案、出版、编辑、高等教育管理、卫生技术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三至十三级共11个岗位等级;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农业技术、会计技术、审计技术、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五级至十三级共9个岗位等级。(《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广东省对技术工一级岗位的设置要求和学校的实际,华南农业大学对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设置规定为:“学校不再设置技术工一级岗位。学校将技术工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二至五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二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2.强化岗位管理,严格量化考核和职称评审
华南农业大学对不同岗位类别人员,根据其岗位等级,实行合同管理、绩效考核,通过设置多项指标进行严格的量化考核。例如,在“教学工作量”这一指标中,文件规定:“教学科研型岗位的教师必须完成相当数量的教学任务,规定教授和副教授:每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全程系统讲授过2门(次)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理论课年均60学时以上。(《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7〕13号))另外,学校规定,任何教师岗位的教师都必须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量。对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师也有严格的科研要求:“教学型教授除了授课学时需要达到300学时以上的同时,还需要主持B类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在一级以上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级以上期刊发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论文1篇和二级期刊3篇。”(《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7〕13号))再如,在“教学评估”结果这一指标中,对教学科研型教授规定:“必须有3个学期以上的本科评教结果均在本单位排名前10%;或有3个学期以上的研究生评教结果均在本单位排名前10%。”(《华南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华南农办〔2017〕13号))
三、坚持稳定性与流动性相结合,建立“终身”“长期”及“非升即转”制度
华南农业大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旨在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通过建立相应制度,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1.实行“终身岗位”和“长期岗位”制度,稳定高水平教师队伍
为了保证高水平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华南农业大学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情况,对部分受聘教师实行“终身岗位”制度和“长期岗位”制度。《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中明确规定,“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实行‘少数人员终身岗位’制度,即在学校享有终身岗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在学校享有相对长期岗位,实行‘部分人员相对长期岗位’制度。另外,对于在正高级二、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两个聘期且考核合格以上,并有一次聘期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签订相对长期的合同。(《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
2.实行“非升即转(走)制度,提升整体教师队伍质量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部署和实施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推进高校用人制度改革,完善以合同约定为基础的聘用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目前学校积极推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非升即转(走)的人事管理模式改革。具体规定如下:“中级及以下教师岗位实行‘非升即转’制度,即有期限的合同聘用制。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和全员聘任制开始,若任初级岗位达8年,中级岗位达12年以上仍不能满足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再续聘教师岗位,符合其它岗位规定的聘用条件者可以转入其它岗位或调离学校。(《华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