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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27    浏览次数:

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有关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及统筹管理,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提醒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不参与评分)。按复试考核的要求及程序,全面、公正地考核考生

二、参加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查询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附件1),按类提交复试资格审核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教育学院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331日前发至jyxy@ymu.edu.cn邮箱供学院审核复试资格使用。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参加复试,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联系考生并告知原因。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人,其他考生为100/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缴费方式:手机微信关注云南民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学生缴费”模块下点击“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默认密码:Ymu@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共十位数),登录后即可查询并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需要提交的表格现场进行提交。

学院建立考生复试资格审核QQ群,群号:646861332。请各位考生提供真实姓名及考号和报考专业申请入群,入群后务必将备注修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

(三)复试考核方式内容及规范要求

1.学院所有专业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教育学原理专业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和“学习论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加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和“教学基础理论”;教育技术学专业加试科目为“学习论”和“Python程序设计”;应用心理专业加试科目为“咨询心理学”和“心理与教育统计”,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专业

报到

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候考地点及备注

教育学原理

3月30日

广智院D516

3月31日

广智院A512

广智院

   A505

课程与教学论

3月30日

广智院D516

3月31日

广智院A511

教育技术学

3月30日

广智院D516

3月31日

应用心理

3月30日

广智院D516

3月31日

广智院A516

其他复试相关安排将在QQ群进一步通知。

(七)考生诚信复试要求

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如违反承诺事项,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录取

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其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研招网报名信息为准,复试录取阶段不可更改考生信息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复试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871-65913035

申诉电话:0871-65913029

部门: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广智院D516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未提及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考生需要密切关注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web.ymu.edu.cn/yjsy/)上有关通知内容。

(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细则由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