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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湄国际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4

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根据《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万勤 吴化雨

副组长:吴庆畅 刘纯怡 庄红林 于涛

成员部门:教务办 党政办 学生工作办 院团委

职责:按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指导学院的推免工作。

(二)监督小组

组长:刘纯怡

成员:张金玉 张敬夷 

职责: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邓云川

成员:吴万勤 吴化雨 吴庆畅 庄红林 罗志平 王峰 普欣尧 高倬源 高姗 李海舟

职责: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评定,并建议推免名单。

(四)工作小组

组长:罗秀英

成员:邹成锡 付更行 马涛 沈梦溪 何珅  陈姝妍  

职责:推免工作筹备、录像、记录以及上报等工作。

二、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澜湄学院共上报13名推免生,按照本年度各专业毕业生数量占比,结合各专业系数,分配2025年推免生名额,对国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适当给予倾斜。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班级

人数

各专业人数

名额

2021级经济与金融1班

55

164

3

2021级经济与金融2班

54

2021级经济与金融3班

55

2021级旅游管理(缅甸语+专业)班

54

94

1

2021级旅游管理(泰语+专业)班

40

2021级秘书学班

44

92

1

2021级秘书学(柬埔寨语+专业)班

24

2021级秘书学(老挝语+专业)班

24

2021级工艺美术1班

39

97

2

2021级工艺美术(老挝语+专业)班

29

2021级工艺美术(泰语+专业)班

29

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1班

35

118

2

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2班

33

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柬埔寨语+专业)班

24

2021级视觉传达设计(泰语+专业)班

26

2021级服装与服饰设计班

33

33

1

2021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班

57

115

2

2021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班

58

2021级土木工程班

47

47

1


合计

760

13

注:如有专业不能按分配名额足额推荐,学院将剩余名额分配给其它专业参加推免的学生(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优先)。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三)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以上(含2.7)。

(五)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体育类和艺术类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 380 分以上(含380 分)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其他各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

(六)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 70%,综合测评成绩占30%。

五、推荐程序

(一)第一阶段

8月28日—30日,各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电子版发给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审核。

(二)第二阶段

9 月2日-4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等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

(三)第三阶段

9月5日—8日学院进行动员,学生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学院审核。

(四)第四阶段

9月9日—13日学院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根据参加推免学生的最终成绩,上报推免名单等相关材料。

六、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多方面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注重品德考核。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审核辅助材料及开展答辩。将学生参加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作为加分指标,纳入到推免综合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能力。

(三)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

综合测评加分指标(占总成绩30%)

序号

指标类别

项目名称

分值

备注

1

获奖(30分)

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

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省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同类同年比赛不叠加,取最高级加分。团队比赛只计团队负责人或主持人。


2

荣誉(10分)

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员干部

省级1项5分;校级1项2分。同类同年荣誉不叠加,取最高级加分。


3

学术专长(40分)

论文;科研立项;著作;专利;科研成果获奖

论文:核心期刊1篇40分,一般期刊1篇10分;
  科研立项:国家级40分,省部级30,地厅级20分,校级10分;
  著作:主编40分,参编10分;
  专利:实用专利20分 ;外观专利10分
  科研成果:国家级40分,省部级30,地厅级20分,校级10分。


4

证书(满分10分)

CET6;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

CET6:425分及以上5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5分。


5

实践(满分10分)

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学校国内、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

每项5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学生,可以由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其中必须有一名校外专家)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可以不受综合排名、初修成绩和大学英语成绩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应进行公示。

七、咨询电话:0871-65913188

八、申诉程序

(一)推免申诉程序受理申诉的处理。学院纪委对决定受理的学生推免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和撤销原处理决定等不同的处理意见。

(二)推免申诉处理意见必须获得学院纪委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三)学院纪委将申诉处理决定及时送达申诉人。

(四)学生对涉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申诉处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

九、未尽事项

以上细则未尽事项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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