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有关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及统筹管理,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提醒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为5人及以上(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设组长1人、秘书1人(不参与评分)。按复试考核的要求及程序,全面、公正地考核考生。
二、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查询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网站公布的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附件1),按时按类提交复试资格审核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温馨提示),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考生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研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s://pas.ymu.edu.cn)阅读考生填报须知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考生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示例:10691600000xxxx),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参加复试,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联系考生并告知原因。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须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研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s://pas.ymu.edu.cn),阅读考生填报须知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后即可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材料扫描件现场提交。学院建立考生复试资格审核联络群,QQ群号:1090617161。请各位考生提供准考证号及真实姓名申请入群,入群后务必将备注修改“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三)复试考核方式、内容及规范要求
1.学院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新时代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和“社会研究方法”,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专业,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专业 | 报到 时间 | 报到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候考地点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2026年3月25日 14:00-17:00 | 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呈贡大学城) 双馨院A2区201室 | 2026年3月26日-27日 | 双馨院A2区 203室 | 双馨院A2区 201室 |
备注: 1.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在3月25日9:00-11:00至报到地点提交复试审核材料。 2.根据复试工作具体推进进度情况,复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
其他复试相关安排将在复试资格审核QQ群进一步通知。
(七)考生诚信复试要求
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考生如违反所承诺事项,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录取
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其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以“研招网”报名信息为准,复试录取阶段不可更改考生信息。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复试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必须包含的体检项目见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871-65372602
申诉电话:0871-65919811
部门: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双馨院A2区207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未提及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云南民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考生需要密切关注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web.ymu.edu.cn/yjsy)上发布的相关通知内容。
(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细则由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 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资格审核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报考专业 | 姓名 | 初试总分 | 备注 |
1 | 106916000000854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普慧敏 | 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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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6916000000965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陈祺 | 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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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6916000003638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杨红利 | 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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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6916000001254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张雪 | 395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5 | 106916000000763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龙秋娅 | 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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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6916000003438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马鹏勋 |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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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691600000114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段燕燕 | 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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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691600000163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陈秋玲 | 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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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6916000000085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徐景杰 | 384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10 | 106916000004236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朱怡霏 | 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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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06916000001013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李婷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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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6916000003933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范佳悦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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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0691600000132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柳佳净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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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06916000000109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黄丹妮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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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691600000365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娜珂昭 | 378 (含加分) |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政策 |
16 | 106916000004407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张玲玲 | 376 | 需加试考生,同等学力 |
17 | 10691600000310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杨玉菊 | 372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18 | 106916000000113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马利亚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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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06916000001797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刘荣 |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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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6916000000069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王文珍 | 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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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06916000002073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张志强 | 368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22 | 106916000003588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康媛 | 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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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06916000002105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邓成胜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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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0691600000236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马祥瑜 | 364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
25 | 106916000000698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依力夏提 ·依买尔 | 37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6 | 106916000003626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玉坎洪 | 363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7 | 106916000001224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肖泥门 | 328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8 | 106916000002880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卢厚衔 | 326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29 | 106916000002759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 | 李玧琪 | 315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附件2 云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温馨提示
一、参加复试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若遗失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本专科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盖有教务部门公章)。
4.二寸近照(底色不限)。
5.政审材料(详见附件5)。
6.学籍学历证明:
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正面、内页本人图片页、注册页)扫描件、预毕业证明(或写有毕业时间的学籍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交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在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相关证明,入学时查验毕业证书原件;
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中国学生信息网(应届生:http://xjxl.chsi.com.cn;往届生: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请考生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代理机构查询网:http://www.chsi.com.cn/xlrz/ct02.shtml)。
7.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及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原件(考生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户口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同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和《定向培养协议》原件(考生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中的单位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填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
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原件。
8.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本人姓名变更的,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同名证明或提供户口簿扫描件(须注明为同一人),毕业学校名称变更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部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考生,须提供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10.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准备并提供以上材料。学院在复试前须核查原件,并收取扫描件(一式三份,研究生院、学院及考生留存各一份),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二、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研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s://pas.ymu.edu.cn)完成材料提交。
考生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示例:10691600000xxxx)。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阅读考生填报须知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附件3 云南民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现已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云南民族大学复试的相关要求。
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后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复试过程及内容。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违规或作弊。
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准确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所)的复试安排,服从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法律和考试纪律,诚信复试,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
4.保证复试过程中不录音、不录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保证复试结束后不将复试过程或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6. 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手印):
日期:
附件4 体检项目
1.一般体检(内、外、五官科)
2.色觉
3.自描听力检查
4.平板探测器X线数字成像(DDR)
5.十二导联心电图
6.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7.AS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8.AST/ALT(谷草\谷丙)
9.尿素氮
10.肌酐
11.血糖(葡萄糖测定)
12.血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