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 开展结项工作
的通知
各学院、 部门 、 项目 负 责人:
接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通知, 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民委 2012 年第 2 号令), 部分 2014 年度国家民
委科研项目已到结项日期,现就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书 1 年内应该结项的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包括自筹类、委托类和思政类项目, 我校项目名单附后)。
二、 结项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见附件)要求, 填写《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见附件)
及提供相关材料。 校科技处将对结项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上报国家民委, 由国家民委教科司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查, 组织专
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公布结项项目并发放结项证书。
三、 相关要求
( 一)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见附件), 提交至校科技处审
核后报国家民委教科司审批。
(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将加盖校财务处公章的《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 结项申请表》、《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
结项申请汇总表》( 见附件) 各 2 份及相关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报送至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格致楼 A302)。
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朱磊
联系电话: 0871-65918678
电子邮箱: mdkejichu@163.com
附件:
1.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2.2014 年度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结项申请表
3. 项目变更申请表
4.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民族大学科技处
2016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