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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7    点击: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公共卫生安全防护和考生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郗晓军

副组长:韦名应 赵金灿 杨茜

纪委监督:学院纪委相关成员

秘 书:赵美芳

成 员: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

三、复试方式

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生应根据招生学院复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

参加2022年12月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单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国家B类地区分数线且符合我院具体要求的考生,具体见《民族文化学院2023年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二)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组,审查考生身份,确认复试资格。复试前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学院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不同学籍学历形式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逐一查验,严防复试“替考”行为。

1.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考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毕业证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需审查其毕业证书,证件不符者,不予复试。对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专科毕业未满2年的考生,不予复试。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核查学生证及其注册情况,对大学期间没有按时进行注册的考生,请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

3.对于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和本科结业生,按教育部要求以同等学力考生对待。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复试。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招生单位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 报到安排

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7:00

地点:民族文化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科研管理办公室(博文院103 室)

2. 报到提交材料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第一志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和往届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带户口册原件、复印件及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书。

4.根据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至少提前一天交复试费。收费标准为:本科学历考生每生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80元。缴费方法:见《附件3:研究生复试费缴费须知》。

5.特别注意:

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五、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3、4日,上午8:30—11:30,任选一天即可。

体检地点:呈贡雨花校区云南民族大学医院。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具体安排见《关于2023年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体检通知》。

六、复试内容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英语、专业两方面的内容,合计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考生2分钟自我陈述,介绍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2.专业知识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官结合考生个人自述,提出与专业相关问题,考生回答;或考生就抽取的专业知识试题回答。具体要求以各专业的安排为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如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能力考查:通过考官与考生外语交流、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4.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与所考专业相关的2门课程,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七、复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我院安排提前到达候考场,并于当天8:30分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准时参加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准时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如下:

专业

复试时间

候考室

复试考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文学方向) 人

4月1日9:00

博雅院B201

博雅院B202

4月1日13:30

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

4月1日9:00

博雅院B203

博雅院B2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方向)

上午 人

4月1日9:00

博雅院B205

博雅院B206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方向)

下午 人

4月1日13:30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语言方向)

4月2日9:00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上午 人

4月1日9:00

博文院113

博文院108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下午 人

4月1日13:30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上午 人

4月2日9:00

出版专业上午 人

4月1日13:30

博雅院B203

博雅院B204

八、调剂工作安排

(一)考生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

3.申请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4.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2)我院各专业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6.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符合学校层面调剂要求的情况下,还须满足各专业制定的其他人才选拔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其他调剂要求。

7.未尽事项,以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和教育部当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和要求,如不符合调剂基本条件而造成无法通过教育部录检系统录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我院将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调剂要求,并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以后,对申请同一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接到培养单位复试通知后,须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九、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平均分×80%+英语成绩×20%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对于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进行录取。

十、录取工作

1.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数。拟录取信息将按规定进行公示。

2.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不参加复试者;

(2)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

(6)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解释说明材料备查。

5.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和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如认为有必要,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复试结果查询

请考生关注云南民族大学官网民族文化学院页面,复试相关情况及拟录取结果将及时在网站公布。

十二、监督、回避和复议

(一)学院设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及成员为监督组成员,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复试的相关老师必须自觉回避。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十三、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复试考生信息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应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六)招生单位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十四、信息公开

复试相关情况及拟录取结果将及时在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网站(网址:http://202.203.158.67/web/89668/1/)或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203.158.67/web/469079/1)公布。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雨花校区博文院103室),咨询电话:0871-659113047,纪委监督电话:0871-65913070,电子邮箱:mzwhyjs103@163.com。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

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2、关于2023年云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健康体检通知

3、研究生复试费缴费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