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特制定《民族医药学院(农业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筹)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院纪委或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方式:学院纪委/教学办公室电话:0871-65926040
特此公示。
民族医药学院(农业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筹)
2025年8月16日
附件:[《民族医药学院(农业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筹)2026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