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和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
二、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4月2日 开展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复试。
(二)4月6日后 开展调剂相关工作。
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生应根据民族医药学院复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录取工作组成员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江屏、李干鹏
副组长:李文义、熊华斌
成 员:何永辉、祁艳艳、刘怡杉及各复试专家组成员
招生工作受纪委监督,设监督小组:李文义、张丽珠
四、相关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上线考生共38人,全部按学校招生计划和流程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拟调剂计划 名额以学校核定为准,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调剂前公布计划专业、余额及要求,均以学院官网的调剂公告为准。
(3)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下,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8、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如因专业特殊性,我院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其它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
9、同一时段每位考生仅能申请我校一个专业的调剂。
五、复试相关事宜
(一)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
| 时间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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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资料审核工作
| 2023年4月1日 (星期六)
下午13:30—17:00
| 广靖院C-20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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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测试(专业复试+外语水平测试)
| 2023年4月2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广智院A-109教室
广智院A-110教室
广智院A-112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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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考生体检
| 2023年4月3日(星期一)
上午8:30—11:30
| 云南民族大学呈贡
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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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1、考生在4月1日下午17:00前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政审表、成绩单、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核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各种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至云南民族大学广靖院C-206会议室,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政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
4、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往届考生(户口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证明或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和《定向培养协议》。
6、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校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7、通过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另行通知。
(4)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费为113元/人,体检时间为4月3日上午8:30—11:30,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应报学院及校医院同意后方可缓检或补检。体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试科目及内容
(1)英语复试:重点考查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
化学生物学:药物化学、分析化学、普通生物学基础知识及实验操作技能。
药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基础知识及实验操作技能。
生物与医药: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普通生物学基础知识及实验操作技能。
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质包括但不仅限于: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重点考查考生专业水平。
(三)拟录取
(1)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者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有违返承诺书所列条款
6.提供任何虚假材料者
(2)复试合格考生,按志愿批次、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合格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同时按复试场次及排名分批次发放拟录取通知,未按时确认录取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最终录取名单以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后,学校予以录取为准。
六、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一)招生计划公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三)复试考生信息公开。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结束后,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监督及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全面负责。各复试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监督,面试结束后,全部音、视频资料保存三年备查。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举报:李文义老师,电话:0871-65916940
八、其它事宜
本方案由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祁老师,电话:0871-65916940
地址:云南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广靖院C-207)
民族医药学院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