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云审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按照《云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云民大规〔2019〕21号)要求,请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填报2019年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应据实填写,并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中应包含学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支出、个人项目资金使用等经济管理情况。
二、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上签字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三、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审计处(弘道楼A-1201)。电子版从OA发送至审计处吴文兵端口。联系人:吴文兵,65911115&15198741813。
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
办法
2.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
审计处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名称 | 大小 | 格式 | 时间 | 操作 |
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pdf
| 174832 | pdf | 2020-01-13 | 下载 |
附件2: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自检表.docx
| 15628 | docx | 2020-01-13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