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民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云南民族大学防火安全责任书》和《云南民族大学安全工作应急救助预案》的精神,有效地处理学院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事事有人问,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为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应急救助预案。
一、建立学院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学院建立以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和各班班主任(辅导员)组成的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明确书记、院长是责任学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职责层层落实,并细化到个人。
二、建立学院应急事件预警系统
学院的应急事件预警系统由各办公室、实验室、教研室、辅导员和各班级学生干部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三、建立学院应急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
学院突发事件发生后,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学学院,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学校。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机构和职责
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它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应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突发事件现场,现场指挥、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学校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班级、当事人要在依靠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发生突发事件时,学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4、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无论发生如下何种类型的重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在拨打110、119、120等公共救援电话的同时,应尽快告知上述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火灾:利用消防设备,就地灭火,关闭水电,组织师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如难以控制,拨打119、110,请求救援;
2)被盗:保护现场,拨打110报案,等待勘察。
3)受伤:拨打校医院65911178(3008)、65911179(2179),请求急救,如不通,拨打120求救。再有困难,组织人力救助。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利事后分析原因。
4)触电:关闭电源,现场抢救,同时向医务人员求助,同本款第3条处理。
5)台风:在台风登陆之前紧闭门窗,关闭水电,台风登陆后不随便外出。
6)地震: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至空旷之处;如有困难,应当寻找狭窄地方躲藏。
7)雷击:积极抢救,同本款第3条处理。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院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学院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学院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