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4年254号-关于公布《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学院成立了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制定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细则。现将推免工作细则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反映,学院纪委办公室地址:广智D-415,电话:65913105。
2025年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谭学文
成员:蒋作 刘士虎 黄立冬 唐轶 陈君华 江绍萍 赵波 赵艳芳
(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审核小组,负责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及专业素质考核。
组长:谭学文
成员:蒋作 刘士虎 陈君华 江绍萍 赵波
工作人员:赵艳芳
(三)纪检督查工作组,负责对推免生工作全程监督。
组长:黄立冬
成员:王文成 许婷婷
二、名额分配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地做好我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学院2021级本科现有4个专业共6个班级,综合学院各专业各班级情况,推荐原则为:
1.参与申请的学生,按照学生所在专业以最终成绩实行排名。
2.根据学校划拨推荐名额,第一轮按专业推荐,优先遴选每个专业排名首位的同学进行排序推荐,剩余推荐指标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按班级推荐,从未获得第一轮推荐的班级中产生,对未获得第一轮推荐班级的申请人中按最终成绩择优推荐排序。
3.以学院最终推荐排序公示之日起,因被推荐人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或被取消推免资格的,将从该被推荐人所在专业(班级)其余申请学生中按原最终成绩顺位递补该专业(班级)排序;若该专业(班级)无其他申请学生,则该专业(班级)不参与学院推荐排序。再按名额分配原则中推荐方式重新进行推荐排序。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5年共5个推免指标,学院各专业指标分配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人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1人
物联网工程专业:1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择优:1人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三)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 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7 以上(含 2.7)。
(五)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体育类和艺术类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 380 分以上(含 380 分);外国语学院根据学院内各专业的特点,制订外语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执行;其他各学院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
(六)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 70%,综合测评成绩占 30%。
五、推荐程序
(一)9月5日-9月8日学生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云南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学校推免申请截止日期之后,不再以任何原因接受新的申请。9月8日后将对申报材料目录进行公示。
(二)9月10日开展综合测评
综合素质能力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多方面能力模块进行审核(占30%)。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注重品德考核。综合评价学生多方面表现,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审核辅助材料及开展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参照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分核算。
(三)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 70%,综合测评成绩占 30%。学习成绩按教务系统2024年9月1日前培养方案全部学期初次成绩的算术平均分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满分100分。
(四)9月10日-12日院内公示。
(五)9月13日上报推免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综合测评量化加分明细表
序号 | 模块 | 满分 | 分项及分值 | 备注 |
1 | 英语 | 8 |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425分) | 8 |
|
2 | 荣誉 | 10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 4 | 校级荣誉最多计两项 |
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 10 |
4 | 专利 | 10 | 发明专利 | 10 | 需提供专利证书 |
实用新型专利 | 6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2 |
5 | 获奖 | 30 | 国家级一等奖 | 15 | ①要求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获奖;②以《2024年度学科竞赛榜单一览表》竞赛目录为准,不在目录内的竞赛级别按下一级核定。以省级及以上获奖计分,同一作品按获得奖项的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团队比赛有负责人的,负责人按系数1计算,参与人按系数0.1计算。团队比赛排名不分先后的,按系数1计算。 |
国家级二等奖 | 13 |
国家级三等奖 | 11 |
省级一等奖 | 9 |
省级二等奖 | 7 |
省级三等奖 | 5 |
6 | 论文 | 6 | 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6 | ①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②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1版)目录为准3英文SCI论文4与所学专业学科相关,版权属于学院 |
7 | 项目 | 20 | 国家级(主持) | 10 | 同一项目按获得立项最高级别只计一次 |
国家级(参与) | 2 |
省级(主持) | 8 |
省级(参与) | 1 |
8 | 能力认证 | 10 | CSP(CSP成绩≥150分) | 10 | 取最高一项计分 |
CSP(100≤CSP成绩<150) | 6 |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高级) | 10 |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中级) | 8 |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初级) | 6 |
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 | 10 |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 6 |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 4 |
普通话水平考试(一级) | 8 |
普通话水平考试(二级) | 6 |
9 | 志愿者服务 | 6 | 国家级 | 6 | 志愿者服务项目以校团委审定为准。负责人按系数1计算,参与人按系数0.5计算。 |
省级 | 5 |
校级 | 4 |
10 | 附加项 | 10 | 参军入伍退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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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咨询电话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65913119。
八、申诉程序
公示期内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申诉:
(一)申诉人向学院纪委提起书面申请,学院纪委办公室:广智D-415,电话65913105;
(二)学院纪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审议,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三)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若推免结果发生变化,将在学院重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再上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