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云南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质量。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及生源特点,注重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学术兴趣、实践经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基本要求以及申请调剂我院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并在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均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跨省、跨区、跨校流动,配合国家、省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网络远程面试(全部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笔试(仅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和提交证明材料等。
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中国移动开发的“云考场”平台。该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具备人证识别功能,能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该平台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防范措施防止学生作弊。
四、复试的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专家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成立各专业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分别负责英语语言文学(050201)、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的复试工作。
五、复试前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
复试开始前,学院将通过“云考场”复试平台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云南民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六、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应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能力。此外,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进行第二外语的听说能力测试,第二外语占复试成绩的20%。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七、复试形式
1.复试以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成绩以100分计。
2.复试专家组构成:复试组成员为5名本专业领域的专家。
3.网络远程面试环节:每位考生安排不少于15分钟的时间进行面试。面试环节为考生宣读考试承诺书;考生做1分钟左右的英文自我介绍;完成英译汉和汉译英段落翻译(视译);回答专家组成员提出的问题。专家打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为专家组打分的平均分。
4.同等学力考生除网络远程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英语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网络远程笔试。加试科目为《英语写作》和《英汉互译》,难易程度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加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小时,每门课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
1.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九、复试安排
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十、复试相关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 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标准为100元/生,同等学力复试费180元/生。
十一、录取工作
1.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
(4)政审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今年的研究生新生体检安排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合格考生,按志愿、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分批次录取。即第一志愿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及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和复议
1.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招生监督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的个人,将按有关政策和纪律严肃进行查处。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将按要求上报并公示复试招生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
3. 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担任复试专家组成员。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对复核申请做出答复。
5.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由其对投诉进行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云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