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
2026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丽周 赵俊海
副组长:莫源源 孙常亮 毕俊峰 金 漪
成 员:张 彪、 卢春梅、 杨丽洲、 曾 猛、 黄海暑陶文娟、 李 飞、 刘佳荣、 杨砚寓、 贝龙震、刘 鹏、 高锐红、 胡雅然、 杨朝晖、 祁 敏、翁灵佳、 杨 昕、 叶徽生
(二)主要职责
审核材料、组织答辩、结果公示等。
(三)专家审核小组:赵俊海、杨丽周、邹怀强、李志凌、莫源源
(四)纪委监督
张恩睦 马娜娜
二、名额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分类专项分配原则:
(一)总名额33人,包含两类:全院按系数测算推免名额11人、专项计划22人(支持重点学科建设4人、非通用语人才培养专项14人、专业综合评价AB类专项3人、考研升学率排名前五1人);
(二)专项名额仅限指定专业,按系数测算推免名额面向全院专业。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一)按系数测算推免名额(11人)(英语专业3人、翻译专业1人、日语专业1人、泰语专业1人、缅甸语专业1人、印地语专业1人、柬埔寨语专业1人、菲律宾语专业1人、泰米尔语专业1人)。
(二)支持重点学科建设4人(参与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的学科建设老挝语专业1人;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建设缅甸语1人、泰语1人、越南语1人)。
(三)非通用语专项:14人(2026届14个非通用语种专业各1个名额)。
(四)泰语AB类专项:3人(限A类泰语专业)。
(五)考研升学率排名前五:1人(限泰语专业)。
表1:2022级本科各专业推免名额
专业 | 按系数测算名额(学院统筹分配) | 非通用语人才培养(按专业) | 专业综合评价为AB类的专业(泰语) | 考研升学率排名前五(泰语) | 参与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的学科建设 | 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建设 | 专业名额总计 |
英语 | 3 | - | - |
|
|
| 3 |
翻译 | 1 | - | - |
|
|
| 1 |
日语 | 1 | - | - |
|
|
| 1 |
泰语 | 1 | 1 | 3 | 1 |
| 1 | 7 |
缅语 | 1 | 1 | - |
|
| 1 | 3 |
越语 | - | 1 | - |
|
| 1 | 2 |
老语 | - | 1 | - |
| 1 |
| 2 |
柬语 | 1 | 1 | - |
|
|
| 2 |
马来语 | - | 1 | - |
|
|
| 1 |
印尼语 | - | 1 | - |
|
|
| 1 |
菲语 | 1 | 1 | - |
|
|
| 2 |
印地语 | 1 | 1 | - |
|
|
| 2 |
孟加拉语 | - | 1 | - |
|
|
| 1 |
普什图语 | - | 1 | - |
|
|
| 1 |
乌尔都语 | - | 1 | - |
|
|
| 1 |
尼泊尔语 | - | 1 | - |
|
|
| 1 |
泰米尔语 | 1 | 1 | - |
|
|
| 2 |
小计 | 11 | 14 | 3 | 1 | 1 | 3 | 33 |
合计 | 33 |
四、推荐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 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7 以上(含 2.7)。
3. 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 非通用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
(2) 英语、翻译专业的学生,参加英语专业四级(TEM4)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或取得其他具有同级别效力的英语类考试证书;
(3) 日语专业的学生,参加日语专业四级(NSS4)成绩须达到66分以上(含66分)或参加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2等级成绩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4. 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
5. 2026年7月前预计能取得学士学位。
五、推荐程序
阶 段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1.制定细则与备案 | 8月15日 |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本细则→电子版提交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备案(模板见学校附件3) |
2.公示细则 | 8月16-20日 | 学院官网/宣传栏公示实施细则5个工作日,同步在教务管理系统设置推免条件 |
3.线上申请与预审 | 8月21-31日 | 学生操作: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线上申请,上传电子版材料(成绩单、四六级证书、获奖证明等) 学院操作: ①开展诚信教育、政策解读; ②专家审核小组预审电子材料: 对科研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项进行真实性鉴定; 组织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公开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
4.线下提交与综合测评 | 9月1-10日 | 学生提交: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一致)至学院办公室 学院组织: ①专家审核小组终审材料,核定综合测评成绩(占30%); ②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专项分类综合测评: 服务国家战略(非通用语专项):按绩点排名取各专业第1名; 其余专项名额及系数名额:均按1:1.5差额人选进行院内综合测评,综合分从高到低按名额推荐 |
5.确定拟推荐名单 | 9月12日前 | ①计算最终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测评成绩(30%); ②按成绩排序确定33人拟推荐名单; ③名单及成果加分项公示5个工作日(官网/宣传栏); ④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送教务处 |
6.学校终审公示 | 9月中旬 | 提交材料至教务处(附件57纸质版+电子版),等待学校公示(≥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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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综合成绩构成为:
(一)入学以来前三年学业成绩占70%(以加权平均分为准);
(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审核,给出综合测评分,占最终成绩30%。
(三)综合测评量化加分:
表2:综合测评量化加分明细表
序号 | 模块 | 满分 | 分项及分值 | 备注 |
1 | 英语 | 8 | 大学英语六级425 分以上(含) | 8 |
|
2 | 荣誉 | 10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 4 | 校级荣誉最多计两项 |
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 10 |
3 | 获奖 | 30 | 国家级一等奖 | 15 | 原则上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1.获奖最多计三项;2.以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 2024 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的竞赛项目为准,要求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获奖;3.不在目录内的学科竞赛级别按下一级核定,如国家级一等奖按国家级二等奖核算,国家级二等奖按国家级三等奖核算……依此类推。团队比赛有负责人的,负责人按系数 1 计算,参与人按系数 0.1 计算。团队比赛排名不分先后的,按系数 1 计算。 |
国家级二等奖 | 13 |
| 国家级三等奖 |
11 |
4 | 论文 | 6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6 | 1.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3.期刊进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目录,或英文 SSCI 论文; 4.与所学专业学科相关,版权属于学院。 |
5 | 项目 | 20 | 国家级(主持) | 10 | 同一项目按获得立项最高级别只计一次 |
国家级(参与) | 2 |
省级(主持) | 8 |
省级(参与) | 1 |
6 | 能力认证 | 10 | 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级) | 4 | 取最高一项计分 |
普通话水平考试( 一级) | 8 |
普通话水平考试( 二级) | 6 |
7 | 志愿者服务 | 6 | 国家级 | 6 | 志愿者服务项 目以校团委审定为准。负责人按系数 1计算,参与人按系数 0.5 计算。 |
省级 | 5 |
校级 | 4 |
8 | 参军入伍 | 5 | 参军入伍退役 | 5 |
|
9 | 国际组织实习 | 10 | 国际组织实习 | 10 | 国际组织实习一次加10分 |
量化加分注意事项:
1.同一项目得分采取从高原则,不重复计分;
2.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或参加志愿服务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 2025年8月31日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
3.申请者所涉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云南民族大学并通过科技处认证。
五、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为确保我院2026年度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学生权益,杜绝不正之风,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回避制度。
(一)适用人员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我院2026年度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答辩考核人员、监督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推免结果的行政、教辅人员等。
(二)回避情形与要求
1. 直系亲属及重大利益相关人员的回避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或存在收费辅导、学术合作、商业往来等重大利益关系的人员报名参加本年度我院推免招生的,必须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回避。一经申请或核实,相关工作人员将不得参与本年度推免工作的任何环节。
2. 非直系亲属等其他关系报备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旁系亲属、同学、师生、前同事等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执行公务的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年度我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报备后,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需要回避部分或全部工作环节。
(三)学生主动申报与声明
凡申请我院2026年度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本制度(二)中所列情形的亲属或相关人员在我院或学校担任与推免工作相关职务的,必须在提交推免申请材料时,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学院报备并作出相关情况声明。
八、申诉程序
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丰泽A407纪委办公室申诉;
联系人:张老师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八、其他要求
(一)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开透明;
(二)材料造假者取消资格并报学校处分;
(三)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按校规追责;
(四)未尽事宜按《云南民族大学推免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871-65912807
地 址:丰泽院A405办公室
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