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和《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分配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遴选监督组,全面负责学院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职 务 | 姓 名 | 职 责 |
组长 | 赵俊海 | 全面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
副组长 | 莫源源 | 协助组长,分管各环节具体工作推进 |
成员 | 杨丽周、孙常亮、毕俊峰、金漪、张彪、卢春梅、杨昕、杨丽洲、曾猛、黄海暑、陶文娟、李飞、刘佳荣、杨砚寓、贝龙震、刘鹏、高锐红、罗瑶、胡雅然、何文华、叶徽生 | 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 |
职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负责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学业成绩排名及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处理推免工作中的相关申诉与异议;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二)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赵俊海、杨丽周、邹怀强、李志凌、莫源源
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著)、竞赛获奖等卓越素质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三)推免生遴选监督组
成员:张恩睦、马娜娜
职责: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全流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及异议申诉;协助核查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下达我院2027年推免生名额共38名,较2026年增加5名。其中:毕业生基数名额13名,学科建设名额4名,服务国家战略名额12名,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名额3名,学院办学质量与专业建设成效名额1名,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特色发展名额3名,获推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名额2名。名额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定向名额按学校方案直接落位,学院不作调整。学校指标分配方案已明确点名到专业的名额,包括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名额3名(泰语、缅甸语、越南语各1名)、非通用语人才培养名额12名(有2027届毕业生的12个非通用语专业各1名)、专业综合评价A类奖励名额3名(泰语)、专业红黄牌预警评价分值前五名额1名(泰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名额2名,共21名,一律按学校方案落位到相应专业。
(二)基数名额按生源规模测算,余额结转。以2027届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为基础,按学校下达系数计算各专业可推荐系数,叠加上一年度结转余额后取整,取整余额(含负值)结转下一年度,确保指标测算公平。据此测算,英语5名,翻译、日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印尼语、菲律宾语、乌尔都语各1名,合计13名。尼泊尔语、普什图语、泰米尔语2027届无毕业生,本年度不分配名额,系数余额结转。
(三)统筹名额向国家战略急需和学科建设重点倾斜。学校指标分配方案中,参与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建设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名额1名、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的“数智外语教育”微专业名额1名、获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额2名,共4名,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分配如下:
1. 参与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建设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名额1名,分配至泰语专业。泰语专业为我院专业综合评价A类专业,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面向南亚东南亚方向的核心支撑专业,承担该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
2. 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的“数智外语教育”微专业名额1名,分配至英语专业。该微专业由英语专业牵头申报,其课程体系与师资队伍主要依托英语专业建设。
3. 获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名额2名,分配至老挝语专业、柬埔寨语专业各1名。我院获推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以非通用语人才培养为主体,柬埔寨语、老挝语为该项成果的核心支撑专业。
4.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名额2名中,“网络与新媒体+泰语”国际传播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至泰语专业,“英语+印尼语”复语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名额分配至英语专业。
(四)名额不得空置,建立院内调剂机制。个别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分配名额的,按本细则第三部分表注规定的规则在院内调剂,确保学校下达名额全部用足。
三、各专业名额分配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如下:
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2027年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序号 | 专业 | 2027届学生 人数 | 2027届折算后 人数 | 毕业生 基数名额 | 学科建设 | 服务国家 战略 | 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 | 学院办学质量与专业建设成效 |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特色发展 | 获推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 合计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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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学科建设 | 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 | 非通用语人才培养 | 专业综合评价A类奖励 | 专业红黄牌预警评价分前五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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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语 | 132 | 171.6 | 5 | 0 | 0 | 0 | 0 | 0 | 1 | 1 | 0 | 7 |
2 | 翻译 | 64 | 64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3 | 日语 | 34 | 34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4 | 泰语 | 33 | 42.9 | 1 | 1 | 1 | 1 | 3 | 1 | 1 | 0 | 0 | 9 |
5 | 缅甸语 | 19 | 24.7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2 |
6 | 越南语 | 16 | 20.8 | 1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3 |
7 | 老挝语 | 21 | 2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1 | 2 |
8 | 柬埔寨语 | 19 | 19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1 | 2 |
9 | 马来语 | 25 | 25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10 | 印尼语 | 23 | 23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11 | 菲律宾语 | 18 | 18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12 | 乌尔都语 | 11 | 11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13 | 印地语 | 15 | 15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14 | 孟加拉语 | 14 | 14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15 | 僧伽罗语 | 11 | 1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16 | 尼泊尔语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7 | 普什图语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 | 泰米尔语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 计 | 455 | 515 | 13 | 1 | 3 | 12 | 3 | 1 | 2 | 1 | 2 | 38 |
注1:某专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分配名额的,其未使用名额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按各专业当年实际可推荐系数余额从高到低顺次调剂到其他专业;余额相同的,按该专业2027届毕业生人数多者优先。调出专业记正结转、调入专业记负结转,计入下一年度基数名额测算。
注2: 折算后人数:英语、泰语、缅甸语、越南语4个专业按1.3系数折算人数。
注3:调剂方案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班级群同步公示3日,并报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备案。
注4:任何情况下不得降低推荐条件、不得破格推荐、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高本贯通和职教本科高考等类型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学业成绩条件
1. 在推荐遴选时已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三年规定修读的课程并获得成绩。
2. 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2.7及以上(含2.7)。
3. 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20%以内(含20%)。
4. 学业成绩需全部合格。课程初修不及格但重修后及格的,申请推免生资格时按60分计;课程初修及格后再次重修的,该门课程成绩记录以初修考试成绩为准。
(三)外语能力条件
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各专业学生须达到以下相应外语水平:
1. 英语、翻译专业: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合格。
2. 日语专业:日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JLPT N2及以上。
3. 泰语、缅甸语、越南语、老挝语、柬埔寨语、马来语、印尼语、菲律宾语、乌尔都语、印地语、孟加拉语、僧伽罗语等非通用语专业:通过云南省东南亚非通用语职业能力考试四级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TOEFL成绩须在校期间取得)。
五、推荐程序
(一)综合成绩构成
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占90%)和卓越素质成绩(占10%)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卓越素质成绩×10%
其中,学业成绩为学生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课程的加权平均分(百分制)。根据综合成绩按专业分别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二)卓越素质成绩构成与量化标准
卓越素质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推免生选拔卓越素质成绩评价要素加分分值》,结合学院专业特点,设置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国际化水平、社会服务四个模块。学生在同一模块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得跨模块累计叠加。各模块得分及卓越素质成绩最终得分均以100分为上限,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各模块权重及量化标准如下:
1. 学科竞赛(模块权重50%,即占综合成绩5%)
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目录》,加分分值如下:
竞赛级别 | 类别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国家(国际)级 | A类 | 100 | 40 | 20 |
国家(国际)级 | B类 | 80 | 25 | 15 |
国家(国际)级 | C类 | 15 | 10 | 8 |
省(部)级 | A类 | 15 | 10 | 8 |
省(部)级 | B类 | 10 | 8 | 5 |
省(部)级 | C类 | 6 | 4 | 3 |
说明:以团队为单位参赛的,单个成员排名前3名的按权重对应加分,权重依次为1、0.6、0.3。学生参加国家(国际)级、省(部)级组织的各类语言类、综合类竞赛,其获奖主力成员身份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并公示。
2. 学术成果(模块权重30%,即占综合成绩3%)
成果类型 | 级别 | 分值 | 认定说明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A1级 | 100 | 参照《云南民族大学高质量科研成果绩效测评办法》目录认定,依据为论文出版物或检索证明;同一篇论文被多个期刊目录收录的按最高级别认定。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以云南民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科研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学生须为第二作者)。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A2级 | 50 | 同上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B1级 | 30 | 同上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B2级 | 20 | 同上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C1级 | 10 | 同上 |
学术论文(哲社类) | C2级 | 8 | 同上 |
学术著作(哲社类) | A1级 | 40 | 须提供封面、目录、在版编目(CIP)数据页或原件电子版及字数证明。以第一作者身份、以云南民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著作(字数4万字以上)。 |
学术著作(哲社类) | A2级 | 30 | 同上 |
学术著作(哲社类) | B1级 | 20 | 同上 |
学术著作(哲社类) | B2级 | 15 | 同上 |
学术著作(哲社类) | C级 | 8 | 同上 |
专利授权 | — | 15 | 依据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身份,并以云南民族大学为专利权人取得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40 | 须提供立项通知书或立项文件,且为项目排名第一。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省级 | 30 | 同上 |
3. 国际化水平(模块权重10%,即占综合成绩1%)
项 目 | 分值 | 认定说明 |
公派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00 | 以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CSC)等官方机构发布的项目名单为准。 |
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 | 100 | 同上。 |
外语能力突出 | 60 | 取得下列证书之一: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雅思7.0分及以上;TOEFL 100分及以上;云南省东南亚非通用语职业能力考试五级及以上;所学非通用语语种国际通行高级别水平证书。上述证书须在校期间取得,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照认定,本项最高计60分,不重复累计。 |
4. 社会服务(模块权重10%,即占综合成绩1%)
项 目 | 级别 | 分值 | 认定说明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 80 | 依据为退伍证书。 |
志愿服务 | 国家级 | 60 | 以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国家级官方组织认定的志愿服务项目为依据。 |
志愿服务 | 省(部)级 | 40 | 以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等省级官方组织认定的志愿服务项目为依据。 |
先进个人荣誉 | 国家级 | 60 | 含本科阶段获得的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
先进个人荣誉 | 省(部)级 | 40 | 同上,为省(部)级层次。 |
卓越素质成绩计算说明:
卓越素质成绩=学科竞赛得分×50%+学术成果得分×30%+国际化水平得分×10%+社会服务得分×10%
(1) 各模块得分为该模块内分值最高的一项,同一模块内多项加分不累计,四个模块之间不跨模块叠加。
(2) 各项评价要素得分均须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公开答辩确认后方可生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 公开答辩仅用于核实卓越素质加分材料的真实性,不单独计分,不构成遴选考试。学院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学院推免工作按以下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并公示实施细则(8月5日—8月20日)
1.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遴选监督组。
2. 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组织领导、名额分配原则、各专业实际分配指标、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卓越素质成绩加分项、咨询电话及申诉程序等内容,8月14日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班级群等师生容易获取信息的渠道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17:00前将实施细则电子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情况和公示情况等材料通过办公网发送至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端口备案。
第二阶段:推免工作动员(8月20日—8月25日)
1. 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对全体申请学生及工作人员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
2. 解读推免政策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申请条件和遴选规则。
3.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推免生条件设置。
4. 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参与推免工作的教师签署工作责任书,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
第三阶段:学生申请与材料审核(8月26日—9月4日)
1. 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申请,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云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校附件5);材料汇编成册(含目录、真实性声明、身份证复印件、外语能力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卓越素质成绩加分依据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2. 资格初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语能力、排名等基本条件。
3. 卓越素质加分材料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著)、竞赛获奖等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4. 公开答辩。组织申请卓越素质加分的学生(含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公开答辩,核实加分材料的真实性。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 综合成绩评定与排名。根据学业成绩(90%)和审核确认后的卓越素质成绩(10%)计算综合成绩,按专业分别排名。
6. 确定拟推荐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各专业分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7. 学院审议。拟推荐学生名单和推免生卓越素质加分清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8. 名单公示。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宣传栏、班级群等易于监督的场所公示5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学生名单、综合成绩排名及卓越素质加分明细。
9. 材料报送。9月4日17:00前,将拟推荐名单、推免工作报告和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电子版通过办公网发送。
第四阶段:学校审定及上报(9月上旬)
1. 学校拟定于9月8日(周二)召开学校推免工作会,审定推免生名单。
2. 审定通过后公示7日。
3. 公示无异议并完成推免相关工作后,由学校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上报推免生名单、推免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六、加分认定与优先推荐
(一)卓越素质成绩加分
四个模块的加分标准及量化分值已在本细则第五部分第(二)项中详细列明。学生在同一模块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只取分值最高一项;四个模块独立计算后按权重合成卓越素质成绩。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特殊学术专长的认定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认定标准,须严格符合《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中关于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具体条件,由专家审核小组从严审核认定,并组织公开答辩,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四)不得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各遴选指标的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以本细则规定为准,任何情况下不得突破。
七、申诉程序
(一) 在推免生遴选各环节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本人综合成绩排名、加分认定结果、拟推荐名单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组提出书面申诉。
(二) 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组负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及异议申诉,接到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申诉人,确保不影响学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
(三) 申诉人对学院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学院答复后2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提出进一步申诉。
(四) 申诉处理全程应形成书面记录,相关材料进入推免生工作档案备查。
八、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和学校报备声明在本校工作的亲属姓名、工作部门、职位等信息。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二)强化诚信教育与责任追究。学生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并逐页签字确认;审核人员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审核流程、审核依据、审定结论及出具的推荐意见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或已获得学籍者,报请录取院校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四)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由校团委按相关规定程序另行组织遴选推荐,学校自配名额3名,不计入我院38名名额。有意向的学生请密切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若学院出现下列问题,学校将依据实施办法第十条扣减下一年度相应名额:因推免工作失职失责导致信访举报,经核查认定属实的;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放弃资格和入学资格,造成名额浪费的;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对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形。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及相关上级文件执行。如上级政策发生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七)本细则由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咨询与监督方式
咨询联系人:叶老师
咨询电话:0871-65912807
咨询地点:丰泽院A区405办公室
监督举报: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组
外国语与南亚东南亚学院
2026年8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