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培养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和富有我校特色的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大学品牌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注重基础、强化实践、培养能力”的原则,努力实现从知识传授到能力培养、素质养成的工作重心转移。以实践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为切入点,以提高学生的基本能力训练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全程实践教学体系。
要坚持目标性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坚持系统性原则,使体系内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和协调统一;坚持课程化原则,将实践教学的各种环节以课程形式进行组织、实施和管理;坚持开放性原则,增强实践教学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坚持全程评价原则,对学生的整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考评、控制、反馈。
二、具体目标定位
(一)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工作文件,对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进行改革探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社会发展需求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新办专业),增加实践教学比例,完善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三个层次的实践教学平台,完善由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等环节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以实验教学和上机训练为基础,以实习、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毕业设计(论文)为重点,以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活动为补充,与理论教学相互协调,着重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建设实践教学体系。
1.基础实践环节着重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与素质;专业实践环节着重训练学生的专业技能;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实践、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着重培养学生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利用课余时间,结合教师科研和大学生学科竞赛等,在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各类技能训练活动,使实习实训的时间得到充分保障。
2.更新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综合实践教学内容。一是继续对实验项目、实验内容进行调整,整合实验项目。二是进一步整合实验内容,突破学科实验课程间的壁垒,减少重复性和单纯验证性实验内容,提高实验的效果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更新实验手段,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建设一批多媒体教学实验室和实训室。
3.加大教学仪器设备投入,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学校实验中心和全校性实验共享平台,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管理高效的实验室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4.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实践能力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团队意识。
5.加大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采取在岗学习、专题培训、定期考核、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方法,提高教学实践指导能力。同时,修订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完善各专业教学实践环节的质量标准,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健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践教学内容建设
实践教学体系分实践环节、创新教育、素质实践和就业指导四个板块。
1.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学年实习、毕业实习等)。
(1)实验教学
构建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不断提高综合设计性实验及研究创新性实验在实验教学中的比重,提高实验教学在专业课程中的比重,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实验教学内容(课程)根据专业性质特点在专业课程板块安排。
(2)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是在完成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之后独立开设的实践性课程,是应用型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实践能力,是对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具体训练和考察过程,是学生必须进行的一种综合性训练。学院的新闻传媒系三个专业必须安排相应的课程设计。具体内容、学时、学分可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并在专业课程板块中安排。
(3)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也是认证高校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各专业的本科学生都必须进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创作,同时进行科研训练、外文文献翻译训练。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所有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第八学期5月底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审批、汇总选题、开题报告、学院中期指导、论文(设计)评阅、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环节。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由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4)实习
实习是有效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实习主要包括学年实习、毕业实习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指毕业生的综合实习,本科生主要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专业学年实习,可以独立设课,也可以随课程教学进行,具体内容及安排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性质特点,结合课程进度进行安排。
2.创新教育
创新教育包括各类学科竞赛(比赛)、科研训练活动、课外实验。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合理地、有针对性的参加一些科研训练和创业训练。鼓励和倡导学生参加课外实验、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科技竞赛活动和文体活动等。并通过创新教育获取相应的学分。
3.素质实践
素质实践包括:社会实践( “三下乡”实践活动、暑期社会实践与调研、境外实践、其他类型社会实践)、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含义工活动)、职业技能培训等。
4.就业指导
就业指导包括:就业素质与能力实务、职业规划、毕业教育,其中就业素质与能力实务是必修课程。
(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1.加大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室开放力度。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建设、示范引领、重点培育”的建设原则和工作思路,统筹规划、科学设置实验室。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实行实验室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实验室探索不同的开放共享形式,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建立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各级各类实验室开放共享。“十三五”期间学院重点建设1个多功能演播厅和1个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
2.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直接服务于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及技术推广示范为一体的创新实践基地,以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校内主要建设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基地,主要用于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科技竞赛训练、课外实验等。在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一方面要吸引和聘请基地依托业界专家和管理干部一起参与实习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增强实习教学的指导和管理力量;另一方面实习师生要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帮助基地依托单位开展培训等实践工作,在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新路子。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外聘等多种渠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为适应新的实践教学体系要求,制定激励政策,鼓励高职称、高学历的教师到实践一线从事实践教学和管理工作,并将从事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实绩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抓好“双师型”教学师资的培养工作,通过培训学习和到业界挂职锻炼等培养途径,使教师们既具备扎实额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很强的专业实践能力。
4.进一步完善学业导师制度。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指导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对象的确定、方法的制定、程序的设计、问题的质疑、分析与总结等。
(三)实践教学管理建设
1.加强实践教学计划管理。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环节和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组织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方法等。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由教学办负责管理,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和创新技能活动等由团委和学工办负责管理。教学大纲经审批后,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加强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每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都要做到计划落实、大纲落实、指导教师落实、经费落实、场所落实和考核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为必修学分,实验教学学分按实验教学大纲规定执行。学生社会实践与技能创新活动学分每学年汇总一次。
3.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技能训练项目的基本要求,制定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检查督促和成绩考核办法,建立实践教学的检查和评价体系,通过科学的评价和考核,促使实践教学达到应有效果。
4.加强教学制度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制订规范各类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完善检查和质量监督措施,根据不同专业的特殊要求,制订本单位加强实践教学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重点落实工作
1.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专业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团学工作人员参加的实践技能教研室,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落实。
2.职责分工
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学工办、团委负责对社会实践和技能创新活动的宏观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学院实践技能教研室具体负责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组织与实施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3.加强管理
形成各自专业的实践能力培养实施方案,按要素对实践项目进行课程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实习、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管理制度,为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高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制度保障。不断规范社会实践和技能创新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实践教学档案,不断完善学生实践教学和技能创新体系。
附件:
1. 文学与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2. 文学与传媒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3. 文学与传媒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4.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18年1月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按照《云南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文科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
1、满足教学基本要求,能体现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得到较为全面的训练。
2、选题应与所学专业、区域社会、经济、生产和科研等现实相结合,毕业论文与现实密切结合的选题应在80%以上。
3、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努力能够完成。
三、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选定程序
指导教师初步确定课题(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须出具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经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工作组审定,报教务处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1、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覆盖一年”。毕业论文(设计)任务须第7学期下达给学生,学生应于第8学期开学初完成文献的阅读、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等工作,集中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10周。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原则上须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老师),如果师资力量不足,可以是科研成果突出的讲师或具有硕士学历的老师指导,须报教务处批准。指导教师资格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组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3、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不得随意派差。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必须经学院领导(出差次数限于2次,总天数不超过14天)或教务处(14天以上或三次)批准,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可聘请相当于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研究员担任指导教师,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5、每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人数一般为8人以内,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论文(设计),但必须做到一人一题。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
3、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4、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五、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
3、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不颁发学位证书。
4、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注意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6、撰写论文要正确、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杜绝错别字。
六、学院工作职责
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修订所属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等级标准。
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检查评审学生外文翻译质量。
5、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学院级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6、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8、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专业答辩小组初评为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学院答辩(答辩前应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审查)。
七、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聘请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和我校教师共同组成答辩小组进行答辩。答辩后只要求写出评语,提出评分参考意见(不向学生公布),成绩的最后评定待回校后统一进行。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
九、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半年后可申请随下届补作一次,并按学分缴纳毕业论文(设计)重修费用。学生补作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食宿自理。
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手稿、打印本、光盘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学院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管,整理归档。学生不得擅自将有关成果寄出校外发表,如需要发表,必须在严守国家机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报学院领导批准。
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并报学校教务处。
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0一五年九月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本科教学实习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习基地的建立途径
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由学院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
各系应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系)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根据有关专业实践教学和校内实习基地建设需要,学院和系分二级建立校内本科教学实习基地。
二、建立实习基地具备的基本条件
仪器设备比较先进,实习场地能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实习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
技术、管理水平较高,重视学生实习,并有能力指导学生做好实习工作。
教育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20人以上,专业实习基地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生10人以上。
具有能满足参加实习学生的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方面的条件。
尽量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交通便利。
应兼顾规模、层次和水平等因素,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反映学科与专业特色。
三、实习基地类型
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按实习性质总体上分为教育实习基地和专业实习基地。
教育实习基地是师范类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的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基地是非师范类学生进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的实习基地。
按地理位置分为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
四、实习基地建设原则
坚持专业性原则。所建实习基地应与专业对口,能够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坚持实践性原则。所建实习基地,应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习基地应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并有能力安排好实习工作。
坚持先进性原则。实习基地应是在相关专业的实践领域内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单位。
坚持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实习基地的建设就地就近,在满足实习要求前提下,应尽可能地节约实习经费开支。实习基地地点以基层单位和生产第一线为主。
坚持稳定性原则。所建的实习基地应相对稳定,长期与之合作为学生提供长期实践的机会,也是学院联系社会,服务社会的窗口。
坚持发展性原则。所建的实习基地应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能够满足学院不断发展的实践教学实践的要求,能够“学、研、产”相结合。
五、学院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需承担的义务
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
在国家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实习基地共建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实习任务,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实习。
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对实习学生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不收或少收。
实习基地双方要积极探索,创造条件使本科教学实习与“学、研、产”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六、建立实习基地的基本程序
校外实习基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首先由学院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实习教学要求,对基本符合实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进行认真考察,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院级共建教学实习实践基地的协议。合作一年以上后,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校与实习基地签订《云南民族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
校内实习基地:因学科发展与专业实习教学需要新建校内实习基地,首先由单位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认真论证,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意见报学校审批,立项建设。建设工作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验收,并有学校正式公布校内实习基地建制。
七、实习基地管理
教务处为全校实习基地的主管单位,负责全校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实习教学的管理与协调;学院应有专人负责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和实习教学工作。
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收益范围;(3)双方权利与义务;(4)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他。
加强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索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教学方法。
学院的各类实习,原则上在已建成基地中进行。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向已建成的实习基地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各基地建设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基地所在单位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
八、实习基地的检查评估
学院应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系与管理,每年初应根据实习教学要求制订实习基地工作计划,年末要对校外实习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报教务处备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应会同实习基地及时整改或调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抽查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实习教学的情况。
校内实习基地每年应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由实习基地归口管理单位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在年末对校内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
教务处将会同各学院不定期到实习基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
九、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经费的使用
教务处设立实习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个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支出。学院在使用此项经费前,必须先与基地所在单位正式签订建设协议书。基地建设经费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购置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教学必须用品、制作基地牌匾、报销在基地建设联络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给基地所在单位支付适当的实习指导费等。
基地建设经费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即在基地建设项目获得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完成基地所有项目内容的建设。
学院在取得实习基地的建设经费资助后,应在申报书中认真填写所需开支范围与情况,并报教务处审批、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是在文学与传媒学院管理下的教学、实验基地,主要面向文学与传媒学院教师、学生开设。
二、实验室的所有教学、实验、开放活动均实行预约登记制度。预约登记实行先预约先安排的原则。
三、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吃、喝任何食品与饮料,严禁吸烟,严禁乱扔纸屑、杂物。
四、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自插拔、移动电源接线及网络线路;接线插头不得插接任何与实验室无关的电器设备。因不当操作造成的设备损坏,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五、不得随意调换计算机辅助设备,如鼠标、音箱等,如有辅助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请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教师。
六、学生使用实验室需经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员允许并输入密码,不得私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私设密码。
七、不得删改设备上的相关作品,违者按影响教学秩序处理。
八、实验室内不得玩游戏、看影碟,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实验资格;屡教不改者取消本学期实验资格。
九、出现计算机软硬件运行故障,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教师进行调试,不得用力敲击、拍打及擅自维修。
十、下课时,安全关闭计算机系统,整理好桌椅、台面,打扫卫生并报告管理教师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到实验室上实验课的教师应负责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并签名。
十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被限制使用或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
云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文学与传媒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优秀人才的神圣使命。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对于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践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和实习效果,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实习教学环节,均属必修课,不得免修。实习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并不断充实实习内容,保证实习质量。
实习教学主要指毕业实习。
二、实习方式可灵活多样,如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校内实习或校外实习,在实习基地实习,学生也可自行联系毕业实习。
1、校外实习:在学校、学院签约挂牌的校外实习基地或其他实习场所完成的实习教学。
2、校内实习:在校内实习基地或实验室完成的实习教学。
3、集中组织实习:各学院与实习单位联系,同意接收学生实习后,经学校审核批准,学院安排指导教师,以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
4、分散实习: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依赖性,某些专业毕业实习可以让学生进行“开放式”实习,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和生活自我管理。即允许学生将实习大纲和《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任务书》交送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该学生的指导工作并安排其实习,学生须将接受单位意见返还学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分散实习的名单和方案须向学校备案。
三、正常情况下,学院应定期召开实习基地工作会议,总结实习教学经验,听取实习基地对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学校实习检查评估,以便改进实习教学工作。
四、学院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与落实,制订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根据学校实习教学规章制度,制订实施细则。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前的动员和安全教育;组织实习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及信息反馈等。实习过程中,实行带队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制。主管教学院长是实习经费的直接负责人和管理者,切实保证实习经费用于学生的实习教学。
五、学院必须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制定实习大纲。实习大纲应包括:实习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和方法;实习程序及时间安排;实习考核内容、方式及评分办法;参考资料目录等。对无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的,将视为实习工作不达标教学单位。
组织有实习教学经验的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实习教学文件,并做到相对稳定。
实习计划由实习指导教师于实习前会同实习单位的有关人员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学院主管领导审批,于实习前2周报教务处备案。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领导小组、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单位、实习人员安排,日程安排、实习纪律、实习考核和经费预算等,并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登记表》交教务处备案。
六、学院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具有指导实习的经验。实习一般按15-20名学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1— 2名带实习老师;也可请企事业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校外兼职指导教师。
七、实习基地和实习点的选择应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便于安排食宿。尽量在一个单位内完成所有的实习任务,对于确因实习内容要求需到其它单位实习时,也应就地或顺路安排。要充分利用现有校内教学资源,积极鼓励校内开放式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慎重选择实习场所,应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签订实习协议书,实习地要专业对口,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要求,逐步做到每个专业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八、实习指导教师应提前与实习单位联系,会同有关人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拟订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经学院审批后,向学生提前下发实习任务书(《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任务书》)、计划书和实习指导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教材(指导书)、实习计划等,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督促学生写好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
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做好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事故。
实习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实习单位联系,并定期向实习单位教育管理部门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实习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有其他错误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报告。教师在实习前要熟悉实习单位的环境状况和经济、管理发展状况。在实习过程中要坚守岗位,热心组织与辅导,认真检查学生实习日记,审阅学生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要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教育实习要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
实习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认真抓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检查学生实习记录,指导学生完成《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完成实习大纲要求。
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妥善办好离返手续。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届教育实习任务统计表》、《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教学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一份于学生返校后1周内交教务处备案。
实习总结包括:实习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经验体会、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建议和其他。
九、学生实习守则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
2、学生应将每天实习的结果、实习记录收集整理,完成《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上的内容。对实习涉及到的保密内容,应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防止泄漏。
3、听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人员,虚心学习。积极参与实习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
4、实习结束后,按时集体返校。个别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公(如参加全国、省、市、校体育比赛或文艺汇演等)需中断实习回校者,必须报学院批准。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 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外宿,也不得擅自单人外出活动。
6、独立联系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应与学院签署协议,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申报表》,自己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十、实习期间,党团员和学生干部要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各项工作,要以身作则并起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实习期间,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二、习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学校禁酒令、实习纪律等相关规定的师生,除按相关条例规定处理外,还要接受学校的校规校纪处罚。
十三、外出实习,要注意安全。须购买相关保险(如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乘车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等),经费从实习经费中列支。
十四、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核批准,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学校备案。
请假累计时间达到整个实习核定总时间1/3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凡在实习期间表现较差、未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有明显错误或抄袭行为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实习期间无故缺席1天,按旷课6节计算。缺勤累计时间达到整个实习核定总时间1/3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十五、学生完成全部实习任务,撰写并提交实习报告,按时完成《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方可参加考核。
分散实习的考核工作须在学生回校后立即进行,学生必须提交《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分散实习任务书》、《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实习手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鉴定或证明方可参加考核。分散实习应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经学院审批后实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六、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习报告成绩、现场操作、完成作业、实习表现、实习效果、出勤、实习单位评语等予以综合评分,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5级记分。
十七、实习各项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优:实习期间表现好,实习任务完成好,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良:实习期间表现较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在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中:实习期间表现尚好,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考核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及格:实习期间表现一般,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核时能基本回答主要问题,但有少数错误。实习中无违法乱纪行为。
不及格:实习期间表现差,未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或内容有明显错误。在考核中主要问题不能回答,或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有违法乱纪行为,在实习期间有严重违反校规的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
对于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学院重新安排实习,严格考核。
十八、学校按照毕业生人数核拨实习经费。各学院要保证实习经费真正用于实习,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实习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实习经费实行项目总包干,主要用于实习管理费、实习交通费、食宿费、讲课指导费等。实习经费具体开支办法:
1、实习管理费
实习单位需向学校收取实习管理费时,由实习单位开出正式收据,并加盖实习单位财务公章,学校凭据报销。
2、实习讲课、指导费
支付校外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讲课、指导酬金时,必须填写《云南民族大学实习指导及讲课酬金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返校后方可凭据报销。
3、实习交通费
实习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带队教师收齐后,据实报销。
4、实习食宿费
实习指导教师差旅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在实习经费中报销;学生食宿费按标准在实习经费中开支;超出部分自理。
5、实习参观费
实习期间,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外的场所参观费用凭正式票据报销,参观内容仅限于与本专业相关的内容。个别教学实习需参观植物园、标本馆、博物馆等,凭门票报销。
文学与传媒学院
二0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