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介绍

文学与传媒学院大学生创业管理办法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5-19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完善创业知识结构,掌握创业技能,以创业促就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 创业教育

第一条:学院鼓励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创业创新。

第二条:编写适合我院大学生实际的创业指导教材,突出案例教学,优先选择我院学生创业成功的案例。

第三条:不定期地邀请社会上自主创业成功人士为学生开展创业教育讲座。

第四条:及时向学生发布国家及各级政府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第三章 创业协会

第五条:成立大学生创业协会;支持学院创业协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协会的宗旨是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培育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主要任务有:

1、定期举办“创业知识大讲堂”等系列讲座,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

2、组织企业策划文案大赛、创业模拟大赛等比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3、通过普及知识,培养能力,增强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并发掘一批有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四章 创业审批程序

第七条 学生创业应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申报书,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原则上学院不能同时有两个一样创业项目。

第八条 成立评审小组:成员由学生处、团委、各分院、学生辅导员及部分学生来组成,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审批手续评审学生创业项目,评审小组同意后由主管院长在申报书上签字生效。

第九条 学生申请成功后,学生处、团委在相应创业工作中给予一定帮助,例如房间、创业学生困难补助。

第十条 学院各部门应该积极配合开展好大学生创业工作。

 

 

           文学与传媒学院

               0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