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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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代表组长会议。

2.审定工会、教代会的规章制度。

3.负责教代会筹备领导工作。

4.审核工会重大经费开支。

工会常务副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主持起草工会、教代会文件、规章制度和校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提出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校工会参加学校的有关工作。参加校内外重要会议,参与协调处理校内外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

4.根据《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社会职能,及时向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5.主持做好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审批工会经费开支,督促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7.协助主席负责做好召开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及组织的具体工作,主席因事外出时,主持召开全委会和主席办公会议。

8.组织做好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及教代会代表组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各二级工会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9.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专职副主席职责

1.协助常务副主席起草制定工会、教代会文件、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2.协助常务副主席做好召开教代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3.协助常务副主席做好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及教代会代表组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

4.兼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持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主持制定女职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高校女工片组活动,开展女教职工的各项活动。

5.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要求,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参与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有关工作;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6.分管工会学习、宣传、文体工作及工会办公室工作。

7.完成校党委和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办公室职责:负责校工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及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召开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负责会员的节日慰问工作;负责“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工作;负责省部级劳模等先进人物的评选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二级教代会的督促和指导工作;负责工会网站和信息工作;负责工会统计工作;负责工会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民大教工》编辑工作;负责职工健康体检、医疗互助相关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维权服务部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职工技术技能竞赛和劳动竞赛活动;负责工会舆情收集、分析和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及工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制定;协助开展女职工工作,保障女职工权益;负责做好教职工子女入园、入学的相关工作;负责职工疗休养工作;负责职工帮扶服务工作,做好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慰问、非在编职工维权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员会籍登记和管理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