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1)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珍爱生命,学会生存,热爱生活,具有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2) 上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校级“三好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1) 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该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2)上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
3 .先进班集体:(1) 有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和参与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2)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强、熟知班级情况,积极创新学生教育管理方法成效显著。(3)班级学风优良,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丰硕。(4)上学年度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 班级评选推荐和学生自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班级评选推荐或学生自荐的方式,向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或自荐。
2. 学院评选。 各学院要公开分配评选名额。 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等额推荐出候选人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向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报告。
4.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审核汇总材料,召开评审会评审, 评审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
5. 上报省高校工委审批。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
1. 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最多推荐1个班级参加评选。
2. 召开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暨班级建设经验交流汇报会。由学院推荐参加申报评选的班级对本班级建设情况进行陈述,评委会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推荐名单。
3.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暨班级建设经验交流汇报会的评选结果, 召开评审会评审, 评审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
4. 上报省云南省高校工委审批。
五、评选要求
1. 请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 请各学院于4月23日下午17:00前将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情况和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并请申报参评班级做好陈述准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校团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