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医保卡)使用说明
医保卡密码管理:新生卡初始密码为000000,请勿修改初始密码,以免造成锁卡而 无法刷卡。大学生医保卡上无金额。
门诊社保卡使用说明:
1、门诊首诊医院:按照云南省医保中心规定,云南民族大学参保学生门诊就诊首诊医院为云南民族大学校医院(急危重症拨打120转往上级医院者除外)。
2、到校医院就诊:请务必携带自己的学生证原件及医保卡原件至云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就诊,缴费时,凭医保卡结算费用(自付20%,医保卡支付80%,购药不享受医保)。
3、门诊校外就诊:需转诊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必须通过校医院医生转诊(以校医院医生转诊记录为准)到我校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未经转诊(急危重症除外)到校外就诊的费用自理。转诊后所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每月14、15日(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地址:雨花校区校医院二楼医保办)、16日(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地址:莲花校区校医院106)予以报销,报销比例50%,每月最高报销额度500元整。
住院社保卡使用说明:
一、住我校医保定点医院:
1、开据转诊:需住院者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医保卡到云南民族大学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云南省大学生转诊证明),证明可在雨花校区校医院或莲华校区校医院(4号楼一楼)开据。
2、办理住院:住院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和转诊证明,到我校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和呈贡县人民医院)办理住院。
3、出院结账:结账时,必须凭医保卡刷卡结算(自付费用由本人现金支付,医保承担费用由住院医院与省医保中心结算)住院费用,持卡未刷卡结账者住院费用自理。
二、住省内昆明以外州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1、办理住院:住院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和学生证在省内昆明以外州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办理住院。
2、出院结账:结账时,必须凭医保卡刷卡结算住院费用,持卡未刷卡结账者住院费用自理。云南省已经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异地就医经省医保中电话(0871-67195892)临时开通异地结算通道后,持社会保障卡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不再全额垫付医疗费。
三、住省外医院
省外住院暂时无法使用社保卡,因病需要转省外就医的,办理手续详见【参保大学生待遇说明】第七条或者咨询医保办。
云南民族大学医保办
地址:雨花校区校医院二楼
电话:0871—6591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