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以及《云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所(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延长复试工作安排时间,安排不同所(院)不同专业分时、分区、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统一评价尺度,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所(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跨省、跨区、跨校流动,配合国家、省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根据专业需要) 和提交附加材料等。
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由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后指定一个平台统一使用,所(院)根据实际同时利用其它平台作为应急备用。一旦使用的复试平台出现故障,报学校同意后应立刻启用备用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具备保密和人证识别等功能,如能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防范措施防止学生作弊。其中“双机位”就是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防缩屏”就是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
四、时间安排(详细时间、地点会及时公布在学院网页)
(一)5月20日—5月26日。开展调剂、发复试通知等工作。
(二)5月25日—6月中旬。组织复试工作。
(三)6月中旬—6月底。拟录取学生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7月—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各阶段具体安排视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成立由所(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文顺、郭飞平、高登荣
副组长:黄彩文(常务)、高朋、谢李鸿嘉
成 员:白兴发、王世丽、马勇、赵瑛、欧燕、艾丽曼、陶迪、李灵慧、
王舫、王玉琴、杨江林、龚箭、黄卫、贾淑凤、李萌、张晗、罗芳洲
六、调剂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计划
|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
|
民族学(030401)
| 27
| 11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
| 6
| 0
|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
| 5
| 1
|
专门史(0602L3)
| 8
| 1
|
中国古代史(0602L4)
| 7
| 1
|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0602L2)
| 2
| 0
|
历史地理学(060202)
| 5
| 0
|
中国近现代史(0602L5)
| 10
| 0
|
(二)调剂名额计划
民族学(030401):16人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3):6人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4):4人
专门史(0602L3):7人
中国古代史(0602L4):6人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0602L2):2人
历史地理学(060202):5人
中国近现代史(0602L5):10人
(三)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专门史、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中国近现代史等历史专业不接受专业自主命题考试的考生调剂。
4.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6.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7.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8.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9.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10.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四)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所(院)成立由各专业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以后,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七、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二)复试主要方式
1.测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实践(实验)能力的要求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及专业课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含外语)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至少包含一名专门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 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组织
所(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所(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单位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复试人数至少是招生规模数的1.2 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使教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专家小组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小组要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6.复试时应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7.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进行。考生拟录取后到原居住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单提交至所(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一生一策
复试前摸底每位考生参与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对建档立卡户考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如无条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报学校协商解决,若学校无法解决,上报招生考试院协调解决。
九、录取工作
1.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监督、回避和复议
(一)所(院)设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适时开展现场巡视。
(二)复试工作监督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二级纪委书记为成员,对所(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复试的相关老师必须自觉回避。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所(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所(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所(院)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三)复试考生信息公开。所(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所(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所(院)应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六)招生单位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