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2020年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5月21日-5月24日,网上调剂,发复试通知。
2.2020年5月24日-5月26日,考生上传资料以备招考单位审核。上传资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云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提供个人情况说明以及成绩证明;个人简历以及在校期间成绩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考生应提供定向就业协议。
以上资料需拍照或扫描,WORD、PDF 或者 JPG 格式均可,请上传至云考场,同时打包发送一份至邮箱:mysfushi2020@163.com(文件包命名为:专业+姓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2020年5月28日起进行网络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65913170;0871-65933940。复试工作安排QQ群:794846984。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考官对考生上传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考官要参考考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以及工作业绩。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7.请考生仔细阅读《云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考生须知》,遵照执行。
8.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
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包括外语面试及专业课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含外语)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至少包含一名专门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四)复试原则
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1.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英语复试和专业知识复试两个部分。
3.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70% +复试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80%+外语复试成绩×20%)×30%
六、录取条件
(一)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生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习和科研成绩、工作业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二)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审核汇总,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及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考生拟录取后到原居住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拟录取后三天内将体检报告单报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八、申诉电话
电话:0871-65902633。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