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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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汇编

发布日期:2020-05-14 编辑: 点击:

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达874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总量的持续增加,以及结构性矛盾的依然突出,使得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不期而至,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带来了更大的影响。为确保就业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党中央、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及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有效应对突发状况。

为帮助毕业生更好地了解最新政策,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的主要政策汇总如下。

一、国家近期出台的部分主要政策

(一)部分主要政策文件

(二)部分政策主要要点

01就业管理

——适当延迟录用接收。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国办发〔2020〕6号)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国办发〔2020〕6号)

——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各地各高校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及时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教学〔2020〕2号)

02招聘活动

——教育系统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要暂停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部、省、校三级联通的就业网络体系以及社会招聘网站,联合举办“2020届高校毕业生全国网络联合招聘——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24小时365天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要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上述网上招聘活动。(教学〔2020〕2号)

——多种途径开拓招聘渠道。我们已经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举办了12场网上大型招聘活动,已经在筹备的还有18场全国性的活动,同时要求各省市各高校大力增加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专业匹配度高的岗位来进行网络招聘会。除了各级政府和学校以外,我们还寻求与社会招聘网站合作,也是疫情发生以后着力做的事情,已遴选了5家规模大、岗位与毕业生匹配度高的企业(前程无忧、智联招聘、BOSS直聘、中华英才网、猎聘网),他们都将开辟校园招聘专区,全部免费为大学毕业生提供高质量服务。考虑到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可信度的关切,我们要求这些企业严格审核岗位信息,确保真实可靠准确。跟这些企业紧密合作,教育部今天正式推出“24365全天候网上校园招聘”服务,就是每天24小时、全年365天服务不打烊,我们希望创造条件,不见面也能招聘,也可签约认定。(教育部:五个方面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03基层就业

——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国办发〔2020〕6号)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

——对今明两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所在基层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约定试用期。(人社厅发〔2020〕27号)

04招收录用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国办发〔2020〕6号)

——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今明两年提高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国办发〔2020〕6号)

——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社厅发〔2020〕27号)

——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暂不组织现场笔试、面试,以适当方式开展线上笔试、面试。(人社厅发〔2020〕27号)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人社厅发〔2020〕27号)

05参军入伍

——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参军入伍激励政策,大力提高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国办发〔2020〕6号)

06升学考试

——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国办发〔2020〕6号)

——增加毕业生升学深造机会。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主要向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集成电路、软件、新材料、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倾斜。扩大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规模,主要由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招生,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和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专业倾斜。(教学〔2020〕2号)

——推迟原定3月2日开始的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原定5月24日的考试时间是否推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来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

07教师资格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9月上旬(具体安排届时以云南省考试机构报名公告为准)。

08先上岗、再考证

——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对申请律师执业实施“先实习、再考证”。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其他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好先上岗高校毕业生的各项待遇保障,按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二是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来源于教育部有关公告)

问:先上岗高校毕业生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答:为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问:《通知》中高校毕业生范围是什么?

答:《通知》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问: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其他职业资格,是否可以“先上岗、再考证”?

答:《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其他准入类职业资格,有的职业活动风险较高,有的报考职业资格有从业年限条件,高校毕业生不能直接报考,还有的受限于国际公约等,不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对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将继续落实已出台的稳就业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出台有效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目录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不与就业创业挂钩,高校毕业生均可“先上岗、再考证”。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就业创业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也不得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作为招聘的限制性条件。

09就业帮扶

——对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湖北省各级事业单位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向湖北省倾斜。(国办发〔2020〕6号)

——强化湖北等重点地区就业帮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湖北高校招募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增加中央基层项目在湖北高校的招募计划。更大力度扩大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举办面向湖北高校以及湖北籍学生的专场网上招聘活动,高校要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教学〔2020〕2号)

10权益维护

——在教育系统招聘活动中,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教学〔2020〕2号)

二、云南省近期出台部分主要政策

(一)部分主要政策文件

01呈贡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呈贡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呈贡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在呈贡区实际辖区内企业和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也将获得个人工资补助。其中博士学历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学历每人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月600元,个人工资补助最长可享受3年。

在扶持自主创业方面,《实施办法》明确,高校毕业生在呈贡区实际辖区内实现自主创业的,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1年以上,享受3年期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实行财政贴息。对带动就业的,还将给予最高2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02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在享受各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求职和创业就业普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实施方案》(云残发〔2019〕1102号)要求,落实好专项用于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求职给予特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帮助其解决部分困难,促进创业就业。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和中职残疾人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并给予每月不低于700元的就业见习和稳岗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经费。

03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春季:5月18日9:00至7月31日17:00(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三、学校近期出台的部分主要政策

(一)三方协议签约

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三方协议,网址http://jyb.ynni.edu.cn,,签约方式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发起签约,二是毕业生发起签约。网上签约与纸质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流程如下

网签流程图——学生版

场景1(单位邀约)

场景2(学生发起)

学生直接发起签约者,经用人单位盖章后交回纸质版一份给学校一份。

(二)三方协议解约

一、2020年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咨询及申办程序30问

1.什么叫创业担保贷款?

答: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可细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

3.“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有哪些?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经办银行:各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富滇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

特别说明,全省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不作统一指定,具体经办银行由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协议等方式确定。

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东部地区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5.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怎样支付?个人(企业)承担部分怎样付息?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在3年财政贴息期内由财政贴息,个人不需支付利息。具体由经办银行按政策规定按季度编报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计收利息清单等明细资料报送县级(或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应贴息金额,及时拨付到经办银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企业支付财政贴息之外的利息,具体付息方式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

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6.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后,能将贷款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吗?

答:不能。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

7.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能否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

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含“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

8.怎样理解“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答:获得过“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和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规模扩大且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一次”,指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周期。如遇提前还款,也应按借款合同中载明的贷款起止时间来计算周期。

9.夫妻分别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如何计算次数?

答:合并计算。夫妻互为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论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申请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次数均合并计算,合计不超过3次。

10.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次数如何理解?

答:小微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身份。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最多享受3次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1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答:“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12.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答:①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13.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答:①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②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③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④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14.“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贷”是指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支持。即对在我省从事自主创业的人员,按规定提供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免”是指对创业人员创业实行“四减免”。即①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②给予税收优惠。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反担保。④创业小额贷款3年内按规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

“扶”是对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帮扶。开展“1+3”跟踪服务,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

“补”是指对创业成功人员提供创业补贴。即对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招用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15.什么是“贷免扶补”创业导师帮扶?

答:具体承办单位选择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作为创业导师,对“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者实行“一对一”的创业指导,通过上门指导、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创业人员解决项目论证、市场分析、开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6.“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75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从2020年起贷款本金偿还方式从5次还款模式调整为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 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 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 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17.“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的申请审核程序有哪些?

答:①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

②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经办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③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④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⑤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18.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需提供哪些基本资料?

答: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经营场地租赁合同》(餐饮行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19.申请“贷免扶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

答:创业者要向原贷款承办单位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承办单位审核后提交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拨付。

20.如何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①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②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④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2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形式有哪些?

答:①保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应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条件由担保机构确定。一般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担保;也可以由担保机构认可的企业、私营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组织)提供担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推行商户、农户联保。

②抵押或质押。担保机构认可的借款人个人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22.网络商户申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网络商户(包含已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和未登记的)申报“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以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残疾人证等);

②就业状况材料:《就业创业证》等;

③家庭及婚姻情况材料:家庭成员情况,实际居住地址,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④网店情况:申报前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⑤经营情况:经营地址,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等;

⑥备用联系人及反担保情况:“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情况,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情况等;

⑦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3.对未按时偿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对未按时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和有关承办单位将按合同约定依法对借款人采取措施追索,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违约情况和公布个人信用状况。

24.小微企业贷款的承办单位有哪些?

答:县级(或州市)承办单位,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已开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推荐承办业务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

25.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答: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也可简称小微企业贷款。

①小微企业的界定:小微企业指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③认定: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就业人员是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和新招用就业人数是否达到规定比例,由企业注册地的州市(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并出具认定证明材料。

26.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期限是多少,怎样还款?

答:①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③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27.小微企业贷款可以享受财政贴息吗?贴息比例是多少?

答: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小微企业自行承担另外50%和上浮利率。

28.小微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吗?

答:①担保机构担保。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由经办银行认可的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

②抵押、质押担保。经经办银行同意,可用借款人(企业)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作抵押或质押担保。

③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不到5倍的地区,可探索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担保基金放大倍数高于5倍的地区,可探索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29.申请小微企业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①由企业向县级承办单位提出贷款申请,填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②县级承办单位审核、审定企业申请材料。

③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县级承办单位(或企业)向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吸纳就业人员情况认定。认定后由县级承办单位向经办银行推荐。

④按经办银行要求,企业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

⑤经办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30.申请小微企业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小微企业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贷款申请。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企业职工花名册。⑥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备案)。⑦上年度或申请前1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⑧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及工资表(上年度最后1个月或申请前1个月工资发放表)。⑨县级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云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

2020年3月25日

二、办理各类贷款须提供资料清单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资料清单

1.贷款审批表和担保承诺书各2份。

2.借款人《云南省失业人员失业证》或《云南省就业创业证》提供原件及2份复印件。

3.《租地协议》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若有)正本A4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证明》(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复印件2份,未婚可不提供,离异未再婚的出具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2份);

5.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户口册户主页(2份)和本人页各2份;

6.担保人必须是昆明地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固定工作人员,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含复印件各2份;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7.创业带动就业名单一份:(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 )。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签名’处由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担保人分别签名,各1份。

注意:

1、收集资料时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2、若无户口册应提供户口证明原件。

3、户口册复印件需有第一页公章页、户主页和本人页。

4、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包含有照片页和证号页。

5、婚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丧偶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死亡证明。

6、所提供材料按照1-8项的顺序理好,分为两份用回形针别好,放入牛皮档案袋装好,审批表一式两份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盖章。

“贷免扶补”贷款提供资料清单

1. 个人征信报告结果

2.《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3.《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一式两份)

4.借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状态需为自主经营、个体经营状态。)

5.借款人若参加过创业培训取得的结业证书,需提供《创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要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毕业年度5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6.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为2009年1月1日后工商登记注册。)

7.特种行业需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道路运输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运输行业还需提供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

8. 正常经营的相关资料,如:经营场地(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正在履行的加工承揽(或贸易)合同、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租金支付凭证。

9. 借款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婚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10. 借款人家庭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或农村自建房证明(村小组出证明)、购房合同、土地证、车辆产权证复印件。

11.《信用联系人员信息表》(联系人单位签章,联系人签字)原件一式二份。(日期勿填写)

12.信用联系人身份证、单位签章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至少有一份原件)。

1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需出具工商备案的注资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资料清单

1. 贷款申请;

2.《昆明市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证件);

4.上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同报工商、税务一致)5.企业职工花名册(见附表,样式可不同)(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和申请前一个月花名册);6.企业工资支付表(附上年度最后一个月(12月底)和申请前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同企业会计凭证中一致,由原始凭证中提取,复印提供,以材料5为据,提供材料6,两表之间对应);7.企业新招用人员录用登记手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盖章,新招用人员数需大于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在岗职工人数乘以20%;新招用人员是指:企业当年利用新增就业岗位招用的新增员工,上年末已在岗在册员工不计入新增(新招用人员请至当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新招员工就业录用登记花名册》,单独填写名册,并办理新招录用登记手续(可一次也可一年多次新增累计符合新增20%。)8.企业提供足值抵押品(房产、土地使用权、有价证券等)。

呈贡区各申报地点

1、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呈贡区惠景园下沉广场(呈祥街515号)

联系电话:0871——67477369,联系人:马老师

2、龙城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呈贡区石龙路438号

联系电话:0871——67490296,联系人:麻老师

3、斗南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呈贡区环城西路299号

联系电话:0871——67477108,联系人:刘老师

4、吴家营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呈贡区仕林街1栋

联系电话:0871——67461854,联系人:施老师

5、乌龙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三岔口周转安置房内)

联系电话:0871——67470254,联系人:钱老师

6、洛龙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呈贡区吴家营社区六片区888号

联系电话:0871——67466862,联系人:郭老师

7、雨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雨花街道下庄社区第11居民小组1138号

联系电话:0871——67492518,联系人:杨老师

8、大渔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大渔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871——67432509,联系人:张老师

9、马金铺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马金铺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871——68875645,联系人:赵老师

转自:民大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