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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08-13 浏览次数:

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推免生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云民大教务处〔2026〕173号)和《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学院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急需、一流学科培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改革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发挥好推免生政策在人才选拔和培养方面的引导、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高淑琴  

副组长:刘利  

成员:赵金灿  赵云艳  丁乐  李华 李文星  李文姬  武垚  马贞维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相关工作。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宗红

成员:赵云艳   丁乐   陈申   李华   刘晓蓉   徐颖

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进行评定,并建议推免名单。

(三)成立推免生遴选监督组

组长:王江屏

成员:武龙彪   张明军

职责:对推免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分配是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分配。分配原则依据学生基数推免生名额和激励性推免生名额,围绕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急需、一流学科培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学校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分配激励性名额等指标执行。

按照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免生指标分配表,艺术学院2023级应届毕业生299人,分配基数名额8个,音乐表演专业为B类专业给予2个名额奖励,艺术治疗专业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给予1个名额奖励,体育美育浸润计划给予2个名额奖励,共计13个名额。

按照学校的指标分配,艺术学院依据2027届各专业毕业生数量*2027届全校基础指标人均推免系数(推免系数公式:167/5993≈0.02786)得出四舍五入名额数:音乐表演名额数0.92,取1名;舞蹈学名额数3.12,取3名;音乐学名额数2.23,取2名,美术学名额数2.06,取2名。

专业

毕业人数

奖励名额

基数名额

小计

基数名额计算公式

奖励名额说明

音乐表演

33

2

1

3

33*0.02786≈0.92

1.音乐表演为B类专业,奖励2个名额;

2.艺术治疗专业入选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给予舞蹈学1个名额奖励;

3.体育美育浸润计划给予2个名额奖励,音乐学和美术学各分配1个名额。

舞蹈学

112

1

3

4

112*0.02786≈3.12

音乐学

80

1

2

3

80*0.02786≈2.23

美术学

74

1

2

3

74*0.02786≈2.06

合计

299

5

8

13

299*0.02786≈8.33

 

四、推荐条件

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内容执行。

第一条 申请推免学生须具备下列全部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高本贯通和职教本科高考等类型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记录。

第二条 按综合成绩择优推荐,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推免生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卓越素质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90%,卓越素质成绩占10%。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其中综合考核成绩根据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参照(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云南民族大学推免生选拔卓越素质成绩评价要素加分分值》执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第三条  学业成绩认定标准及要求

(一)学生在推荐遴选时已经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前三年规定修读的课程并获得成绩,标准学制内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二)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及以上,学生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前20%以内(含20%)。  

(三)由学校派出到其他合作学校开展交换培养或联合培养的学生,完成合作学校交换期(联合培养期)内所开设课程,视为完成交换期间云南民族大学本专业的学习任务。学业成绩直接采用兑换后的成绩参与推免生资格申请。

(四)学生的学业成绩需全部合格,课程初修不及格但重修后及格,申请推免生资格时按60分计;课程初修及格后再次重修,该门课程成绩记录将以初修考试成绩为准。

(五)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 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TOEFL 成绩需在校期间获得),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380分及以上;主修英语类专业学生要求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主修日语类专业须达到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JLPT N2及以上);公共课学习日语的学生须达到大学日语四级合格(或JLPT N3 及以上)或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大学外语是非通用语的学生须通过云南省东南亚非通用语职业能力考试三级及以上或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

第四条  各类推免生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普通类推免生卓越素质成绩认定标准,学院参照(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云南民族大学推免生选拔卓越素质成绩评价要素加分分值》,设置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国际化水平、社会服务共四个模块,学生在某一模块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在四个模块内拟定适合专业特点的综合评价学生卓越素质加分分类及分值标准。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认定标准,须满足(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其中,学生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可放宽至前40%以内(含40%),学院参照(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云南民族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具体条件”,满足学科竞赛、成果产权、体育赛事、艺术赛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校外不少于2名) 联名推荐,可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且学生申报材料和教授推荐材料须进行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指标占用学院推免生名额。

第五条  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第六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可邀请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相关专家。专家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

第七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八条  学生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推荐程序

(一)第一阶段

8月5日—14日,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机制,成立各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班级群等师生容易获取信息的渠道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20日前将实施细则电子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情况和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教务处教务中心。

(二)第二阶段

8月20日—25日学院进行推免工作动员,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解读推免生政策和推免工作方案,布置安排推免工作。

(三)第三阶段

8月26日—9月4日,组织申请推免的学生线下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卓越素质加分支撑材料。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学业成绩和卓越素质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推免生卓越素质加分清单和材料在本学院网站、宣传栏、班级群或其他易于学生查看,易于监督的场所公示5天。学院于9月4日17:00前将拟推荐名单、推免报告和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报教务处教务中心。

六、申诉程序

(一)推免申诉程序受理申诉的处理。学院纪委对决定受理的学生推免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维持原处理决定、变更原处理决定和撤销原处理决定等不同的处理意见。

(二)推免申诉处理意见必须获得学院纪委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三)学院纪委将申诉处理决定及时送达申诉人。

(四)学生对涉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申诉处理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3206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加强过程性评价

学院注重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优化卓越素质成绩构成

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参照(云民大规〔2026〕7号)文件《云南民族大学推免生选拔卓越素质成绩评价要素加分分值》,设置学科竞赛、学术成果、国际化水平、社会服务共四个模块,在四个模块内拟定适合专业特点的综合评价学生卓越素质加分分类及分值标准。由学院专家复核、鉴定小组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审核(占10%),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1. 注重品德考核。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不得虚报或不实申报相关成果奖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在推免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模块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3.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认定标准须满足《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具体条件。

4.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须在本学院网站及宣传栏等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和公示制度

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就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取消其推免资格。

以上细则未尽事项参照《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执行。

八、咨询方式

公示时间为8月13日—8月17日,如对以上细则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教学办反映。

教学办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3211 13669769553

 

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云民大规〔2026〕7号)

2.《云南民族大学各学院2027年推免指标分配表》

3. 云南民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推免操作手册

4.《云南民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5.《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免生情况汇总表》

6.《学院上报的相关材料》

7. 云南民族大学推免生工作流程表

 

 

                                                                            云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