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2025年4月22日,段云学副校长在弘道楼B区808会议室,主持召开学校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推进会。相关学院、职能部门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参会。

会上,财务处陈祉处长向与会人员解读《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高等教育“121”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详细阐述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时限、使用要求,以及结余资金管理等细则。
财务处李思璇副处长解答财政资金特殊科目大类、明细经济科目使用情况。通报学校截至4月21日尚可使用的专项资金经济指标,并就2025年专项资金储备事宜作出说明。
段云学副校长与各项目负责人逐一逐项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细致剖析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负责人进行现场解答。审计处处长江舟,建议各经费使用部门从审计视角入手,做实做细经济科目,绩效指标的设定要充分考虑后期评价的科学性与操作性。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黄素梅提出要继续做好各学院、部门的服务对接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率。财务处陈祉处长建议各经费使用部门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经济指标需求表,便于学校整体统筹,解决资金需求与可用指标不匹配的矛盾。同时建议经费主管、使用部门,加强内部沟通,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工作。
为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执行,段云学副校长提出六点工作要求。
一是制定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与会学院、部门要认真研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细化资金执行进度,梳理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形成专项方案。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财务处、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要加强部门沟通,统筹学校专项资金可用经济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做好政府采购衔接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的学院、部门,要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沟通对接,减少采购流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四是提高资金执行重视度。专项资金金额较大的学院、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的执行作为部门重点工作推进,切实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五是按时报送预算执行进度表。根据前期工作开展要求,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的学院、部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需向党政办督查科、财务处预算管理科报送预算执行进度表。
六是成立预算执行专班工作组。由段云学副校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每个月不定期召开一次预算执行进度推进会,切实推进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