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 年本专科、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等五项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专科、预科学生 2024 年各项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奖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现将 2024 年本专科、预科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一等助学金,每生 3800 元/年;
国家二等助学金,每生 2800 元/年;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 3300 元/年。
(三)云南民族大学困难学生助学金
云南民族大学一等助学金,每生 2000 元/年;
云南民族大学二等助学金,每生 1000 元/年;
(四)云南民族大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
金额设置建议每生 1000-3000 元,金额、名额由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定。
(五)云南民族大学国防后备助学金
每生 2000 元/年,每学院评选 1 名。
二、评选依据(附件 5)
(一)《云南民族大学本专科、预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云民大规〔2023〕36 号)
(二)《云南民族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云民大规〔2023〕42 号)
三、申请条件和评选对象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对象
1.国家助学金和云南民族大学困难学生助学金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预科学生中评选。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从我校退役复学学生或退役士兵中评选。
3.云南民族大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
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预科学生中评选。
4.云南民族大学国防后备助学金
评选对象:从退役复学或退役士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预科学生中评选。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名额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具体见《云南民族大学 2024 年各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名额不限,由各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自行申报。
(三)云南民族大学困难学生助学金
评选名额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核拨的本专科学生“助困专项经费”情况,结合学院实际自行设定,资助金由学院发放。
(四)云南民族大学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助学金
评选名额和金额设置由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核拨的本专科学生“助困专项经费”情况,结合申请学生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自行设定,资助金由学院发放。
(五)云南民族大学国防后备助学金
各学院每年可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选 1 名,资助金由学校发放。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线下民主评议和学工系统网上申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评选流程
1.学校、学院提前向学生告知学年度助学金评选项目、
评选条件和相关政策。
2.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学生提交纸质的《本专科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班级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出拟推荐名单,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拟推荐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报助学金申请信息。
6.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学院辅导员、院系领导分别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确认。
7.学院登录学工系统导出《助学金汇总表》,核对无误后与助学金评选工作报告一同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评选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通过审批的助学金学生名单。
9.学院将学生提交的纸质版《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按照学年整理建档,妥善保管以备查。
(二)学工系统线上申请流程
1.助学金申请手册(学生端)(附件 6)
2.助学金审批手册(教师端)(附件 7)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有关要求,在评选助学金时,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等四类重点保障学生应当确保覆盖国家一等助学金。各学院在评选时应再次排查核对以上学生信息,确保资助“不漏人”、“人不漏”政策。
(二)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而出现严重困难的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特困难学生群体,以及受暴雨洪涝等灾害影响的学生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资助范围。
(三)各学院要按资助的项目、标准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漏;要将原来的自下而上以学生申请为主改为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学生无需申请也能获得资助。
(四)根据学校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我校与香格里拉市“结对共建”工作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对彝良籍、香格里拉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助学金全覆盖。
(五)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额不限,由各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自行申报,要求应报尽报,不漏一人。
(六)同一学生不得同时获得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不得同时获得云南民族大学困难学生一等、二等助学金。
(七)评选助学金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费、生活费情况和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评选超过三项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不得同时评选超过两项助学金。
(八)评选工作中各学院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学生资助信息的安全,专人专事,专人专责,明确评选各环节责任人,严格管理学生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
操作,杜绝内部泄露学生资助信息现象的发生。
(九)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如发现学生(或监护人)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
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申请助学金的学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外),均需手工填写《本专科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十一)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3),并提供退伍证明复印件,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