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健全党内监督,尊重和保障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党内民主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师生员工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以下是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1、党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党委重要决定(涉密事项除外);
3、领导干部执行“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的情况;
4、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
5、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
6、推荐或评定党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
7、干部的推荐或任用情况,包括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情况,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任用情况,院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的确定,院团委书记的选拔任用情况等;
8、出席各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推荐情况、出席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候选人推荐情况;
9、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情况;
10、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五、公开形式、时间和范围:党务公开基本内容的第1—3条采用党内会议通报的形式面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开;第4—9采用公示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第10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前两种形式之一进行公开。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