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院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建设、校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依法行政、依法治院和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院务工作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云南省教育院统进一步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云高工[2002]15号文件),根据校党委、校纪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凡是直接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要求,通过实施院务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为我院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保证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绩,院党政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实施院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院务公开方案的实施。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成员若干。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有副院长、院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和教职工代表。
院长、党委书记对院务公开的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积极主动地落实院务公开的各项规定,负起相应的实施责任。
成立以院党委纪检委员、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会主席任组长,院党委纪检委员任副组长,民主党派和教职工代表2-3人。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的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实施院务公开的措施和方法
1、领导重视。院党政领导要重视院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并将院务公开成效作为群众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之一。
2、强化监督。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检查的主要内容:(1)院务公开结果是否符合群众的要求,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的解决,群众对公开的结果是否满意;(2)院领导是否勤政廉政,公平正派;(3)学校核拨经费和自筹资金的开支情况。
3、齐抓共管。要发挥党政工团在院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和工会二级民主管理的作用,听取群众对院务公开的评价、意见和建议;院团委、学生会要主动听取学生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做好信息反馈。
4、公开形式、范围和时间:公开形式有公示、会议等。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采用公示形式进行公开的时间,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