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照《宪法》、《工会法》、《教育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云南民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规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以教职工大会为载体,健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为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条件,增强凝聚力,密切党群关院,促进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教职工大会的职责
(一)听取院长年度工作报告,讨论我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教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审议创收资金的情况;
(二)认真开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推进我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讨论通过我院的岗位责任制、师德规范条例、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院长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提案,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职权;
(四)积极支持院行政推行院务公开制度;
(五)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支持院行政领导的工作,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制度
(一)院工会委员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每届任期四年,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若遇特殊情况、可由院工会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后、集体讨论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二)在院党委领导下,会前充分征集提案,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本院的中心工作,与院行政领导充分协商后,由院工会委员会提出召开大会的议题,报院党委批准;
(四)由院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15~30天向全院教职工征集提案;
(五)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议作出的决议应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决议,并遵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由五分之四以上的教职工出席会议,并且由出席会议的教职工超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