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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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须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  阅读次数:
  1. 读者凭借阅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图书馆。

  2. 使用借阅证进入各阅览室的读者,请主动出示证件进行入室登记。

  3. 贵重物品等请妥善存放保管,请勿将书包、口袋等物品带入阅览室。

  4. 请勿将食物、饮品、杂物等带入阅览室、书库。

  5. 保持馆内安静、整洁,请将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6. 讲文明,讲礼貌,衣着整洁得体,禁止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7. 图书馆为禁烟禁火区,请勿在馆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对违者从严处罚。

  8. 请爱护书刊和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者照章赔偿。

  9.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10. 读者不得将报刊杂志带出阅览室,对带出者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处罚。

  11. 读者在办理借阅手续后,才能将图书资料带出图书馆。否则,保安以及工作人员有权收缴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资料,并对携带者进行通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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