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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职工大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0   |  阅读次数: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依照《宪法》、《工会法》、《教育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规定,在图书馆党总支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职工大会为载体,健全图书馆二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并保护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为职工参与改革、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条件,增强凝聚力,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图书馆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教职工大会的职责

1、听取馆长年度工作报告,讨论我馆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改革方案、发展规划;

2、认真开展每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推进我馆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讨论通过我馆的岗位责任制、岗位聘用方案、学年考核方案,以及图书馆的其它规章制度等;

3、馆行政认真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支持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

4、积极支持图书馆行政推行馆务公开制度;

5、教育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支持图书馆行政领导的工作,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职工大会的组织制度

1、图书馆工会委员会承担馆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每届任期与校工会一致;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

3、在图书馆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前充分征集意见,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4、围绕图书馆的中心工作,与馆领导充分协商后,提出大会议题,报馆党总支批准;

5、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议作出的决议应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决议,并遵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进行,由五分之四以上的职工出席会议,并且由出席会议的职工超过半数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

图书馆

2010年7月12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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