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年岗位履职考核办法》规定,对馆聘人员进行学年岗位履职考核。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民主公开的原则,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正确地评价我馆岗位受聘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受聘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为:根据《图书馆岗位聘任制实施方案》聘任的各级各类人员。即图书馆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普通馆员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所聘岗位的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效益,取得成果的水平等。包括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状况和效果。
四、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者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优秀(考核分85分以上):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专业技术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在科研、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考核分70-84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熟悉业务;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考核分60—69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考核分60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聘期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视为不合格:
1.受到党内警告以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2.经查证属实在政治、道德上有严重问题的;
3.严重失职,给学校或图书馆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失、重大事故或不良影响;
4.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5.不服从组织分配或拒绝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6.无视工作纪律,出勤率低于80%,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应当参加的会议或集体活动,超过25%以上;
7.进修、访问、探亲访友超过批准期限半年以上;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考核时正在病休或出国、在外学习的,仅对病休、出国、在外学习前的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时退休的按退休前工作考核。
五考核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方法、步骤
考核采用本人述职并自评、同行测评(即同楼层)、同级岗位测评、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的办法进行。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全馆在职人员总数的80%。考核采取量化标准,以百分计,其中自评分占40%,同行测评(即同楼层)占20%,同级岗位测评占20%,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评分占20%。
2.安排
(1)全馆动员,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进行自评。
(2)个人述职,并进行同行测评。
(3)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述职报告进行岗位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4)进行同级岗位人员述职、测评。
(5)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分数。
(6)向全馆公示学年岗位考核情况。
(7)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听取公示后的反馈意见。
(8)向全馆公布学年岗位考核等级。
(9)从考核优秀的人员中评选并推荐图书馆先进工作者人选。
(10)将学年岗位履职考核结果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1.按《云南民族大学学年岗位履职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按考核结果取前几名(被考核人员的15%)作为考核优秀。
七、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图书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馆聘岗位的考核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馆长
成员:馆领导、总支委员、部主任
八、考核要求
1.负责考核工作的考核小组成员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严格按程序和标准考核,防止以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考核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发挥考核小组的集体作用。
2.在考核工作中有关人员有违反考核规定和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者,一经查实,做解聘处理,或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被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顺利完成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