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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4-20   |  阅读次数: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图书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长、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副馆长的任,成员有党总支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形成领导班子集团负责,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学习教育

通过政治学习、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形式,加强学习和教育,重点学习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云南省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学习监察部等四部委《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防治 “小金库”的思想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建章立制

认真执行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按照中央、云南省和学校的要求,建立防治小金库的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自筹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收支两条线,进一步规范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和完善承诺制度,行政领导要对防治“小金库”做出书面承诺:遵守账户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账户,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将所有资金纳入财务部门法定账目核算;所有账目向干部职工监督监督部门公开(涉密业务除外);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政策后,不自行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四、监督制约

图书馆自筹资金和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学校财务,任何个人不得截留、转移和挪用。坚持财务公开。图书馆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对不按规定将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不按规定上缴学校财务、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图书馆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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