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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8-04-20   |  阅读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的规定,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执行力,确保图书馆的良性运行和业务的有效开展,结合图书馆的业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则。

一、馆长办公会的内容

1、检查馆务会各项决策和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馆务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研究图书馆建设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管理服务方面的重要事项,拟定馆务会的主要议题,为开好馆务会作准备。

3、研究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提交的议题,确定需要提交馆务会研究的议题,对其它议题进行研究,做出决定,并对相关工作做出安排布置。

二、馆长办公会的召开

1、馆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在每周五上午举行。

2、馆长办公会由馆长、党总支书记、副馆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

3、馆长办公会由馆长主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议事,提高会议的效率。

4、馆长办公会要有专人记录,记录人要认真记录会议研究的问题、做出的决定,记录内容要由馆长审核确定。

图书馆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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