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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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报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0   |  阅读次数:

一、图书管理

1.根据学院拨给图书馆的经费,并按照40%的比例,用预订、现购的方法采购各类图书。

2.进图书馆的各类图书经登录、分编等工序后,分放在本部、分部图书馆各书库、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3.对遗失、污损、被盗的图书,按[2007]《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图书文献资源管理的规定》办理。

4.对剔旧图书的处理办法是:⑴报请校领导批准后捐赠专州县图书馆并销帐;⑵廉价处理给本院师生并销帐,所收款项交学校计财处。

5.破损严重无法修补的图书作废处理并销帐。

二、报刊管理

1.根据学院拨给图书馆的经费并按照32%的比例,订购教学科研用各学科报刊。

2.所订报刊经登录、分编等工序后,分放在本部、分部图书馆各相关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3.现刊经一年流通阅览后转为过刊,并装订成册存放在过刊阅览室,作为馆藏并提供读者使用。

4.对缺期,已失去装订价值的期刊,作剔除处理。其方式是:⑴报校领导批准后捐赠给专州县图书馆;⑵以处理价格卖给师生或赠送给师生读者;⑶残缺不全的,作废纸处理。

5.对于报纸,除要保存的装订成合订本外,其余的作剪辑各民族文献资料专辑用。剪辑后的残余部分,作废纸处理。

图书馆

2010年9月10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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