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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雨花校区图书文献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8-04-20   |  阅读次数:

图书馆雨花校区图书文献实行借、藏、阅一体化全开放服务模式。为了做好服务工作,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一、读者入书库应当规范借阅。阅览图书要使用替书板,每次所拿图书不得超过两本,读完后要放回书架上,如需借阅,可将书籍带至一楼,向值班老师办理借阅手续。读者除准备外借的图书以外不允许带出书库,图书馆各处均设有摄像头,如发现有偷窃、毁损、随意散放书籍的行为,必将严肃处理。

二、读者应当自觉爱护书籍。如有借阅,必须先检查书籍是否完整,有无缺页、破损、乱涂乱画情况,如书籍附带光盘,光盘是否存在。如有以上情况,须向值班老师及时报告,否则视为读者自己损坏,将予以处罚并告知学院。读者还书时,也需注意上述情况,否则也按照上述方式处罚。

三、读者使用自习室应自觉文明,遵守秩序。进入自习室的读者应当轻声慢语,禁止喧哗。读者不允许以各种方式占座位,严禁用书库里的图书占座位。图书馆老师配合物管值班员每天不定时进入自习室收书三次,请读者带好随身物品,如有缺失,自行负责。违反照规定的同学要受到批评教育,严重者将予以处罚并上报学校。

四、读者借阅请配合值班老师工作时间。图书馆老师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00——晚上10:00(其中,中午和下午各有半个多小时的吃饭时间);周五早上8:00——11:00。需要借阅或者咨询者,请在本馆正常值班时间内进行。

云南民族大学图书馆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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