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监狱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云南立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文山监狱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南省文山监狱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充分发挥监狱“三类岗位”人员作用协助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云狱发〔2019〕8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岗位17人,岗位需求男性。
三、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及监狱其他特殊岗位需求。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监狱企业“三类岗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共招聘:
监区(单位)警务辅助岗17人(岗位代码01),协助监狱警察值守、日常巡逻检查、警力协防、应急处突、机动车驾驶、对劳动改造场所的生产技术指导、检查监督、劳动改造产品的质量检验监测、危险品管理、劳动改造的财会统计等工作。退役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和持有驾驶证A 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和违法经历。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高4200px以上,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及专业证书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适合工作岗位需要。
5.退役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党团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 证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本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犯罪在云南省文山监狱(或原砚山监狱、丘北监狱)服过刑的人员。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身体有纹身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任意一种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
(1)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
(2)报名网址:
http://p.baominggongju.com/detail?eid=621c2470a194366720a2e877&referer=odVL41L3HxJQXRpTOoNkgVvdsX64
按报名网址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现场报名
(1)时间:2022年3月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址:文山州砚山县兴城大街怡警苑小区职工之家2楼会议室。
(3)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填报《报名表》(附件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表,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24小时内行程卡及健康码(彩色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相关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白底板彩照2张(背面写上报考人姓名)到现场报名地点提交。
3.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14天内未到过或接触过25个边境县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方可进行报名,若接触过高危地区人员需提供近七天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报名时请报名人员佩戴口罩,出示报名前行程卡及健康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汇报近14天内的行动轨迹。如因隐瞒不报导致发生疫情风险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官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持有驾驶证A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优先招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上午。
笔试地点:云南省砚山县。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1. 10米×4往返跑——标准: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2. 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3. 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成绩≧ 6625px。
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3月12日下午。
体能测评地点:云南省砚山县。
(五)面试
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面试地点:云南省砚山县。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40%加面试成绩乘以60%的总和。
(七)体检和资格审查
1.经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资格审查环节。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执行。
(八)递补
体检和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报名者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在初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1.工资4800元(含个人和单位“五险”缴纳部分)。
(二)其他福利:
1.工作期间按要求配发工作证、服装和标识等。
2.就餐标准参照现有警察职工标准执行。
3.参照现有警察职工标准享有健康体检权利。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名时请佩戴口罩,并由本人作出承诺,14天内未到过或未接触过25个边境县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遵守后续笔试、面试及相关体检和资格审查的疫情防控要求。如因隐瞒不报导致发生疫情风险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71-65160662(咨询时间:工作日09:30-17:30)
来源:云南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