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澜沧县纪委监委委托云南吾志吾雅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4名,主要从事监察辅助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及人数
监察辅助人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待遇
1.新招录:4500元/月(大学专科),4600元/月(大学本科),4700元/月(研究生)(此标准均含单位及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2.工作满一年:4900元/月(大学专科),5000元/月(大学本科),5100元/月(研究生)(此标准均含单位及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3.工作满2年及以上:5400元/月(大学专科),5500元/月(大学本科),5600元/月(研究生)(此标准均含单位及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
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差旅费按澜沧县纪委监委内部管理制度报销。
4.工作地点:澜沧县纪委监委。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经济学、会计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户籍限普洱市户口。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纪检监察、政法系统、财税审计、新闻采编、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掌握3D或flash动画制作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通过澜沧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拉祜清风”、云南吾志吾雅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吾志吾雅人力资源”,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8:00至2024年9月1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等待打印准考证。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前往普洱市澜沧县云南吾志吾雅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地址:澜沧县建设路国税局对面零工驿站,联系人:苏晴,联系电话:0879-7223378或者18987745203。
提醒:若报考人员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编外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目前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领取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将在微信公众号“拉祜清风”、“吾志吾雅人力资源”和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包含主客观试题,考试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党史党章、纪委监委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等。
2.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分数由高至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出现分数并列,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未达合格线的应试人员无法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分析问题、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气质形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与政治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由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入围应聘人员到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可选择首次体检的医院或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经体检合格入围政治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微信公众号“拉祜清风”、“吾志吾雅人力资源”,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
2.政治审查。用工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治审查人选。主要是对政治审查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拉祜清风”、“吾志吾雅人力资源”,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云南吾志吾雅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澜沧县纪委监委与云南吾志吾雅乐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澜沧县纪委监委负责。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合同。澜沧县纪委监委按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澜沧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微信公众号“拉祜清风”、“吾志吾雅人力资源”,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招聘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等原因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9-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