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点医院住院报销须知
一. 我校定点医院
按云南省医保中心规定,学生住院原则上须住定点医院。我校定点医院为:
1.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大医院)及其呈贡分院
2.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红会医院)
3.呈贡区人民医院
二.何种情况可住非定点医院
云南省医保中心规定,下列情况可住非定点医院:
1.在本校寒暑假期间,因病可住父母户籍所在的县级以上医院
2.实习期间因病可住实习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
3.急危重症可经120就近转住相应医院抢救
4.特殊病种(如肿瘤、传染病等),经报医保中心同意可住专科医院
三.住非定点医院产生的医药费申请手工报销所需的材料
1、发票原件
2、诊断证明原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3、病案首页复印件(仅外伤者需提供)
4、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5、意外伤害还需:提供情况说明一份。需学院老师在情况说明后注明“经核实,情况属实。该学生非打架、斗殴致伤,无第三方责任人。如与实际不符,我院愿承担一切后果”。学院老师签字,盖学院公章。
6、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医院住院还需:学校的实习证明
7、急危重症异地住院还需:要120抢救记录和病危通知书(参照【市内抢救手工报销材料】
8、非生源地异地住院还需:提供转外就医审批表
9、在已开通省医保系统的医院住院,出院结账未能刷卡还需:提供未刷卡证明
10.特殊病,需要报省医保中心的申请回复
(备注:1—4条为所有手工报销必需材料)
云南民族大学医疗保险办公室